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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需要获得特许经营权

  • 2012-9-3 8:29:48
  • 来源:国际石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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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向全吉林省下发了关于《吉林吉林省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提出,凡在我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实施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适用本办法(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不适用本办法)。
关键字: 吉林省 城镇管道燃气

近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向全吉林省下发了关于《吉林省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提出,凡在我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实施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适用本办法(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不适用本办法)。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经营规模、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从事城镇管道燃气建设和经营,但还没有取得特许经营权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依法获得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后方可继续经营。本办法实施前,已经签订的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要按本办法规定进行修订。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仅限于城镇管道燃气,超范围授权的应予纠正。

(关键词:吉林省 城镇管道燃气)

(责任编辑:0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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