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商工部反倾销局8月21日发布对华球墨铸铁管件(Ductile Iron Pipes)反倾销日落复审事实披露,要求有关利益方8月26日下午5:30前提交评论意见。
在该披露中,反倾销局将我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以结构价格计算我产品正常价值,认定我产品对印倾销幅度为0-10%,对印国内产业价格削减幅度为5-15%,价格压低幅度为0-10%。
印于2006年2月24日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球墨铸铁管件发起反倾销调查,2007年8月23日做出肯定性终裁,2007年9月14日发布征税公告。2012年9月7日发起日落复审。
(关键字:印商工部 球墨铸铁 反倾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