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ECHA在其官网站发布新闻简报,为考虑将镉限制条款扩大到所有可能涉及的塑料材料,邀请各方提出扩大镉限制条款的科学证据。受镉限制条款扩大而波及到的企业及个人或者已有相关替代品研究等涉及的利益相关者都被邀请直接通过EHCA官网在线问卷调查系统,在2013年2月11日前将相关信息传达。ECHA另考虑对未在监管之列但可能含有镉及镉的化合物的消费品,无论是欧盟本土生产还是通过进口的塑料材料进行镉用途限制。
2012年9月19日,欧委会发布(EU)No 835/2012指令,对REACH法规附件XVII限制清单第23项镉限制条款进行修订,该限制条款适用于聚氯乙烯、聚亚安胺、低密度聚乙烯等16类塑料材料。(EU)NO 835/2012指令明确指出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须在2012年11月19日前,根据REACH法规第69章规定,依据REACH法规附件XV准备物质卷宗,以评估将镉限制条款扩大到除已在监管之列的其他塑胶材料中,以判定是否需要对镉的使用进行更大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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