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工业经济发展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济源市财政局《关于补助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扶持资金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扶持力度,2016 年 10 月 18日济源市财政局向公司拨付 2,100 万元工业经济发展资金,用于扶持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资金计入营业外收入,确认为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0 日
(关键字:豫光金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