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车在三环内行驶将被暂扣车辆
8月1日警方公布,超标车将延后一周处罚。8月8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在三环内行驶将被处罚。而对符合标准却没来得及办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办理牌照期限延期到8月15日,8月16日以后才处罚。
当天15时50分,在马路湾交通岗,交警在10分钟的时间内拦住了三辆违规的电动自行车。一名男子骑着没有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后边载着一名女子,被交警拦下。交警解释:“你要在8月1日到8月15日抓紧时间去给电动自行车上牌,8月16日以后还没有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依法处罚。还有,以后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最好佩戴头盔,保证你的安全。”由于该男子使用电动自行车二人共乘,被处以10元罚款。
在马路对面,交警又拦下了一辆二人共乘的超标电动车,同样收了10元罚款,并给予了教育劝导。几分钟后,一名中年男子骑着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电动自行车不能在机动车上道行驶,应在非机动车上道行驶,你知道吗?”这名男子马上认错:“我知道我知道,我心存侥幸,以后不会了。” 随后他也接受了处罚。
“此前公布,从8月1日开始处罚超标电动车。但是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了最新的调整:从今天开始,超标无法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在三环内行驶的,在一周内进行说服教育。一周后即从8月8日开始,在三环内就不允许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出现了。届时交警将对这种超标车进行暂扣车辆的处罚。”市交警支队交通处赵策副处长介绍。
而对符合标准却没有来得及办理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交管部门办理牌照期限延期到8月15日。如果8月16日还有虽符合标准但却未办理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行驶,交管部门将依法对这些电动自行车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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