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采取防治结合、建管并举等措施,切实抓好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全力确保工业清洁发展。
该县从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入手,在县财政每年预算1000万元作为园区建设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引导企业累计投入资金5.3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实现了水、电、路、气、数据光缆和土地平整“五通一平”,改变了过去园区内企业各自为阵、脏乱差突出的现象。从2010年以来,督促企业累计投资6798万元,完成工业“三废”治理工程28项,建成废水处理设施88套、废气处理设施90套、钢铁冶炼、黄磷炉渣综合利用项目4项,督促马龙河径流区内15家企业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提高了企业治污能力,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量。狠抓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至去年,全县工业废水基本实现循环使用不外排,工业废气处理率87.9%,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3.6%,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排放量等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内。采取各项措施,全面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工作,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先后对184个工业企业(或项目)实施综合整治或强制关停, 61家企业完成整改工作并经“五签字”后恢复生产,累计关停拆除工业企业(项目)41个。督促开展了呈钢公司等4家企业烧结烟气脱硫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完成了云翔玻璃公司烟气双碱脱硫工程建设,每年可削减二氧化硫1000余吨,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任务。
该县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重点流域环境监管和治理,建立环保责任机制,编制了《马龙县马龙河径流区水环境保护规划(2010-2020)》,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切实加大对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2010年以来,在马龙河径流区内共受理审批新(改、扩)建项目171项,累计拒绝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24户工业企业项目落户马龙,总投资近5亿元。针对出境断面污染物超标的情况,对1家企业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对1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督促企业投入414万元进行整改,使马龙河出境断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类标准,通过了省、市环保部门的验收。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切实加大辖区内化工、焦化、钢铁冶炼等企业的检查频次和力度。2010年以来,对54个工业企业(项目)实施行政处罚,累计处罚金额87.57万元。先后组织开展了百日环境安全大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检查、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枯水期和丰水期环保专项检查、沿河化工企业专项检查等执法检查活动,有力有效地督促企业开展了环境整治,降低了环境风险。
(关键字:马龙县 黄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