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闻网襄阳8月17日电 (余兴洲 冯德周 梁修全 郝晓东) 日前,笔者从保康县财政局了解到,今年元至7月楚烽公司在整个磷化工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仍实现销售收入3.15亿元,上交税费6724.9万元,出口创汇245万美元。这是该企业在县财政的支持下,利用国家产业政策、节能减排政策,加大技改力度取得的实效。
湖北省保康县楚烽公司是一个以生产磷化工产品为主的高能耗企业,年消耗原煤、白煤、焦炭等能源折标准煤为33641吨,万元销售产值能耗折标煤1.616吨。
为了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康县财政引导企业利用国家安排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财政补助资金520万元,争取银行贷款3000万元,给予电价补助248万元,争取集团总部投入等方式,共筹措节能减排资金共计5200万元,于2010年高标准启动了余热利用及电机系统综合节能改造项目。
该项目主要包括:采用特种燃烧塔技术对原有6万吨/磷酸装置进行改造回收副产蒸汽,供下游产品使用;引用热管交换技术对2万吨/年六偏装置高温聚合尾气进行回收再利用;采用黄磷化渣水替代低压蒸汽对黄磷精制工段保温;对黄磷电炉尾气(90%以上是CO)回收系统进行自动化改造,回收黄磷尾气作为下游磷酸盐产品生产的热源;对车间用大功率电机进行变频技术改造,以节约电能。
据了解,余热利用及电机系统综合节能改造项目建成后,磷化工产品能耗大幅降低,年可节约能源折标准煤1.42万吨,万元产值能耗水平较项目实施前下降28.2%。同时停用原有15T和4T两台燃煤锅炉,年可减少SO2207吨、CO23 万吨、烟尘120吨、煤渣4700吨/年,同时年可节约蒸汽13.7万吨,节水37.37万吨,节电495万度,企业依靠节能减排赢得市场先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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