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法律和企改部获悉,集团公司改革三年行动已进入收尾阶段,党的领导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得到全面加强,公司治理顶层设计持续优化完善,“四梁八柱”全面搭建,中国特色、石油特点的现代企业制度顶层设计和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集团公司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战略高度统筹谋划,制定了《关于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导意见》,确立“四个坚持”兴企方略和“四化”治企准则,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的结构体系、组织体系、运行体系、制度体系、监督体系和党建体系,积极构建与现代化经济体系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具有中国石油特点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发展动力活力和公司治理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集团公司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完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领导作用,认真履行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等党组研究讨论前置程序,强化对发展战略、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领导把关,实现了党的领导从健全制度到全面落实不断深化。集团公司把董事会建设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修订《集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不断完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基本制度,有效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高效运行;制定出台集团公司《加强子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方案》《子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分批分类有序推进各层级子企业董事会落实职权,有效推动各级子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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