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宿州市G206、S101、S302大中修工程沥青材料采购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宿州市公路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G206烟汕线宿州段起点位于皖苏交界处,终点止于同蚌埠市怀远交界处,全长约97公里。本次对G206烟汕线K730+613.5~K733+000和K735+094~K736+096.179两段进行招标,第一段起点位于望洲河桥,终于桃山南K733处;第二段为穿曹村镇街道路段,两段合计全长3.388公里。路基宽15(18)m,路面宽12m,沥青混凝土路面。
S101起点于安徽合肥市,终点止于砀山县与山东单县交界处。本次招标范围为K378+500~K388+921.849段,全长约10.42公里。路基宽15m,路面宽12m,沥青路面。
S302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境内,技术等级二级公路。本次招标范围为K54+500~K59+700,路基宽9m~10.5m,路面宽7.5m,沥青混凝土路面。
施工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5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4月,完工日期2014年9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次沥青采购招标为一个合同包,沥青材料名称、估计数量如下:
名 称 数量(t)
A级70#石油沥青 1300
说明:采购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量为准。交货地点为各标段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执照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至少注册3年以上。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3.1.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沥青制造商,需具备以下条件:
生产企业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吨,产品需提供交通运输部综合甲级检测资质单位的沥青主要指标质量检测报告。需具有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相关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为沥青代理商(本次招标仅接受一级代理商或二级代理商的投标),需具备以下条件:
如投标人是一级代理商,该代理人必须直接获得生产厂商授权;如投标人是二级代理商,该代理商必须获得一级代理商的授权,并提供一级代理商合法有效的代理商资格证明。所代理产品的沥青制造商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吨,产品需提供交通运输部综合甲级检测资质单位的沥青主要指标质量检测报告。若为国内企业产品需提供制造商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若为国外企业产品需提供产品进口经营许可证。
3.1.3 业绩要求:
具有道路石油沥青供货的业绩,并且在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道路石油沥青供货数量超过7000吨。以往道路石油沥青供应业绩、履约表现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制造商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提出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28日至2014年4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检测报告原件、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制造商同意供货的正式授权委托书原件等以上所有证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09:30时至10:00时将文件递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 王 超
电话: 1570166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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