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厅长高建民21日表示,河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河北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河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打响。
当日,高建民在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称,《实施意见》具有措施更硬、标准更严、任务更细、追责更严等特色和亮点。
措施更硬
《实施意见》明确了2018年、2019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将蓝天保卫战细化为九项攻坚任务,增加了“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结构”“彻底整治‘散乱污’企业”“开展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专项治理”三项硬举措,并对煤炭消费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下降幅度等目标进行了细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实施意见》中,河北省将生态保护与修复细化为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等五项重点任务,增加了“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两项内容,并明确了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坡地生态管理等任务。
标准更严
高建民介绍说,在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上,河北省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已经实现了中国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制标准,此次《实施意见》针对这些行业,将治理标准提高到了超低排放标准。钢铁行业烟粉尘颗粒物由原来的每立方米40毫克降为每立方米10毫克、二氧化硫由原来的每立方米180毫克降为每立方米30毫克、氮氧化物由原来的每立方米300毫克降为每立方米50毫克。
水环境综合治理措施中,《实施意见》围绕白洋淀流域治理,专门制定了大清河流域水污染排放地方标准,把大清河流域划分为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核心控制区污水排放标准由一级A提高至Ⅲ类水质标准。
任务更细
高建民称,《实施意见》是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涉及部门最多、责任单位最广的一个方案,共涉及环保、水利、农业、林业等58个部门和单位。河北对《实施意见》提出的43项重要举措全部进行了细化分工,逐一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建立起了目标体系和责任清单,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追责更严
高建民介绍说,《实施意见》中,“建立通报排名奖惩机制”为河北省特色做法。在严格责任追究上,《实施意见》提出,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先评优,并按程序予以追责问责。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违法违规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对造成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等情况,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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