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集团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等多部委2017年8月联合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及河北省、唐山市政府部门通知具体要求,集团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津西钢铁”)及河北津西钢铁集团特钢有限公司(“津西特钢”)将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8月3月31日期间,须要限制其高炉炼铁产能67.08万吨。
公告显示,津西钢铁及津西特钢,同为公司间接拥有97.6%权益的附属公司。津西钢铁、津西特钢及集团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钢铁产品。津西钢铁及津西特钢分别在唐山市迁西县拥有约750万及250万吨的钢铁年产能。
此外,津西钢铁及集团亦主要从事及钢铁产品及铁矿石贸易及房地产业务。
(关键字:津西钢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