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日,澳大利亚参议院投票通过废除具有争议的30%矿业税,究竟该项税收的取消会对市场产生多大的影响呢,让我们先来看一下矿产税的一些具体规定。
矿产税介绍
澳大利亚矿产税的全名是“澳大利亚矿产资源租赁税”,于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与其前身资源超额利润税对所有矿产征收不同,矿产资源租赁税仅对当时价格增长可能较多的两大矿产——铁矿石和煤炭进行征收,其他矿产均免于征收;同时,各州政府继续对矿产征收使用费。矿产资源租赁税的税基是净利润,按30%的税率征税,还给予应纳矿产资源租赁税的纳税人以25%的折扣,实际税率为22.5%,这也比原来资源超额利润税提出的对超过6%的资本回报率按40%的税率征收要低得多。
另外要值得注意的是,矿产资源租赁税仅对正现金流征税,对负现金流不予税收返还,规定对以往年度形成的亏损额和使用费不足以抵扣当年矿产企业利润的部分可以结转至下一年,并乘以13%的“加速率”,增加下一年可抵扣的亏损额和使用费,这项作为政府的一种补贴是对矿产企业的负现金流不能予以税收返还的一种补偿。
对市场实际影响有限
由于近2年中国钢铁行业进入全面过剩期,而国外矿山企业产能扩张不断加速,导致市场压力明显增加。据钢之家数据中心显示,截止2014年8月底,中国进口62%粉矿价格已跌至88美元/吨(CIF),较2013年均价下跌35美元/吨,较2012年均价下跌38美元/吨,矿山企业的利润空间被明显挤压,已不再是当初征收时所提出的“价格增长可能较多的品种”。因此,取消矿产税是大势所趋。
据测算,目前澳大利亚三大矿山的到岸成本约在55-60美元/吨(CIF),而阿特拉斯等中小矿山的到岸成本约在70-75美元/吨(CIF)。由于矿产资源租赁税的税基是净利润,在净利润真实的前提下,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计算,矿产税取消后,对于主流矿成本影响约在3-4美元/吨,对于非主流矿成本的影响最多只有1美元/吨左右,对市场实际影响非常有限。而对于许多已经处于亏损状态的国外炼焦煤企业来说,影响更是微乎其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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