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物价局近日转发国家发改委通知,从今年起,降低云南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上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并推进电价市场化。
按照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云南电网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调2.05分,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的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由每千瓦时0.3563元降为0.3358元。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将向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4分,即由每千瓦时1.5分钱提高至1.9分钱。此次调整中,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3分,以进一步缩小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与大工业用电价差。但将继续对高耗能行业和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高耗能行业执行差别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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