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孙公司格林美(武汉)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目标公司原股东为公司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拟引进王坚(以下简称“乙方”)、湖北联硕动力电池技术服务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丙方”)为新股东,合作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于2016年7月16日签署《车用动力电池包项目增资合营协议》。
根据增资协议,公司旨在以武汉为中心,开发、生产世界一流的车用动力电池包,满足快速发展的新能源汽车的需要,为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提供优质的电池,为公司废旧电池回收循环利用提供最优梯级应用方案,满足快速发展的新能源汽车需要,打通公司从动力电池材料到动力电池包的产业链,提升了公司新能源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
资料显示,目标公司原为武汉新长江钢管有限公司,变更前为武汉城矿公司租赁其土地和厂房,后于2015年8月17日被武汉城矿公司整体收购,因武汉城矿公司进行产业整合后,目标公司原有的土地和厂房用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服务业务。
协议还显示,本次合营的目标为:3至5年完成年配置不低于10万辆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组。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并努力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目标公司做强做大。主要市场定位为,以湖北区域新能源汽车市场为基础覆盖全国,武汉区域客户由公司主导,其他市场共同开发。
本次协议签订后,甲方将目标公司资产出售,出售后,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以目标公司净资产(资产出售后收入的货币)转增注册资本。目标公司完成净资产转增注册资本后,以甲方股权总值为依据,由甲乙丙三方对公司出资,进行增资扩股。
分析指出,目前公司与东风、福斯特、三星SDI 等国内外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优势企业形成了战略合作关系。目标公司计划3 至5 年完成年配置不低于10 万辆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组,从而实现“材料、电池、新能源整车制造、供应链金融及动力电池回收”全产业链闭路循环系统。
此举可打开其与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巨头与电池制造巨头的战略合作通道,实现“共建价值链、共享竞争力”的持续竞争力,巩固公司动力电池材料与高端新能源汽车和车用动力电池市场的持久融合,为公司创造了新的盈利增长点,对促进公司核心业务的规模发展与持久竞争力具有历史性战略意义。
(关键字:格林美 动力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