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州矿业(002155)公告正文
辰州矿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南锑钨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公告日期 2015-04-13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辰州矿业 公告编号:临 2015-17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南锑钨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南省中南锑钨工业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控股子公司湖南省中南锑钨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锑钨”)向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的担保,其中:进口业务开立信用证担保 4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5,000 万元。期限自 2015 年 4 月30 日至 2017 年 4 月 29 日,为期两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 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湖南省中南锑钨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法人代表:杨新谷
注册地: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 158 号潇湘国际 29 楼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锑及锑制品、钨及钨制品的进出口和矿产品(原料)的进口业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92.0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益阳市华昌锑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5.47%股份,桃江久通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2.51%股份。
中南锑钨近二年及 2015 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见下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3 年末 2014 年末 2015 年 3 月末
资产总额 32,593.12 33,519.63 40,469.06
负债总额 21,934.66 22,244.99 29,182.35
净资产 10,658.46 11,274.64 11,286.71
资产负债率(%) 67.30 66.36 72.10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92,225.24 103,014.20 22,100.33
利润总额 262.56 1,057.31 16.09
净利润 187.89 785.28 12.07
中南锑钨不存在资产抵押的情形,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为了支持中南锑钨进出口业务的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中南锑钨向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相关手续。
中南锑钨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5 年 4 月 10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40亿元(包括本次为中南锑钨提供的 4.50 亿元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0.1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为控股子公司湖南省中南锑钨工业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贷款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进出口业务的需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时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审议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时公司如实、全部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详细说明,担保风险已充分揭示。
公司的担保对象为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同意董事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南锑钨提供贷款担保的意见。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南锑钨提供贷款担保的独立意见。
3.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0日
(关键字:辰州矿业 中南锑钨 锑 氧化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