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预计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432.5亿元,增长7%左右;当月完成82.2亿元,增长7.8%左右。工业投资606.5亿元,增长17%;技改投资146.2亿元,增长14.5%。煤炭、化工、轻纺、食药、机械等行业保持了10%以上的增速;电力、冶金、有色行业增速较低或负增长,影响全区增速。
上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有色行业稳定增长。占全区工业总值的5.6%,实现增加值24亿元,增长6.8%。铝型材市场需求较好,天元锰业30万吨电解锰发挥效益和华盈矿业镁产量增长,维持行业稳定增长。但电解铝价格低,库存高。冶金行业仍然处于负增长状态,占全区工业总值的5.8%,实现增加值27亿元,下降21%,降幅收窄2.1个百分点。主要是行业产能过剩、铁合金矿热炉开工率不足50%等因素影响。1~5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总额24.9亿元,下降48.3%,其中占比较大的煤炭、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亏损严重;全区亏损企业432户,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37.6%。
上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工业18条”。差别电价、电力直接交易、电煤合同兑现等政策落实较好,效果明显。截至6月底,差别电价落实电量219.3亿千瓦时,电力直接交易结算电量72.1亿千瓦时,共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1.1亿元;电煤供销合同每天落实近8万吨,6月当月合同兑现率达99.3%。
为应对不利因素,下半年宁夏经信委将采取以下政策措施:一是增加直接交易电量。对新投产和扩大产能的企业,增加电力直接交易电量,每千瓦时电优惠约2分钱;二是加快输配电价改革。紧抓国家试点机遇,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尽早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三是鼓励使用区内产品。对采购区内产品的买卖双方,由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按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销售补助;四是支持贡献大的企业。对新增销售收入较大且增速较高的企业,按增长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五是实施保增长奖励。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区平均增速的市、县(区)(含宁东),按贡献大小给予100万~200万元的奖励;对主营业务收入和增速较高的工业园区按贡献大小给予100万~200万元的奖励;对新入规企业按贡献大小给予30万~5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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