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楚雄分公司并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概述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具有探矿权的企业相关资质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现属地化管理,为便于公司对外投资机构日常事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撤销楚雄分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
楚雄分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26日,经营范围为:经营公司自产锌锭、镉锭、锌精矿、铅精矿、氧化锌粉、金属硅、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金属锌粉、锌合金、装饰材料。
截至目前,楚雄分公司尚未进行实质性的经营运作。
二、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情况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便于公司对外投资机构日常事务工作的顺利开展,2014年6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楚雄分公司并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设立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公司名称:楚雄矿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3、法定代表人:桂镜聪;
4、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
5、出资方式: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出资。
本次出资的实物资产为楚雄分公司目前处于在用状态的机器设备和仪器仪表及存货,无形资产为公司楚雄分公司探矿权,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出资以评估价值为准,不足注册资本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超出部分则计入资本公积。
6、经营范围:铅锌矿开采、洗选、加工销售、矿山机械、建筑材料销售(具体以取得营业执照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为适应公司的经营情况与发展战略规划,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产业发展布局,便于公司对外投资机构日常事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拟撤销楚雄分公司并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2、存在的风险
子公司的设立尚需通过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审批程序方可实施,除此之外,还可能存在行业竞争、经营与管理、市场等风险。本公司将不断完善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明确子公司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使用固定资产,设立之子公司为公司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单位,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产生明显的影响。该子公司尚处于设立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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