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商务网
正在更新
行业看点
您现在的位置: > 中华商务网> 化工产业> 煤化工> 行业新闻

煤炭板块集体上涨

  • 2012-11-1 8:39:56
  • 来源:国际金融报
  • 作者:
  • 投稿
  • 打印
  • 收藏
  • 分享到:
导读: 10月30日,有消息称,国家发改委正在酝酿《煤炭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消息称,“《办法》取消了电煤重点合同,代之以中长期合同。而中长期合同煤价由煤电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国家不设置基础价格。”
关键字: 煤炭

<b>煤炭</b>

10月30日,有消息称,国家发改委正在酝酿《煤炭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消息称,“《办法》取消了电煤重点合同,代之以中长期合同。而中长期合同煤价由煤电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国家不设置基础价格。” 

这意味着,电煤彻底市场化今年应该就会体现。对此,记者昨日致电数位电力企业新闻发言人,但均未得到回复。 

准备就绪? 

作为市场中为数不多的实行价格双轨制的商品之一,电煤一直是电力企业和煤炭企业争论的焦点。2008年到2011年,电煤价格的不断上涨让五大发电集团叫苦不迭。但2012年,随着煤炭“黄金十年”的终结,国内煤炭均价也由高峰时的800多元/吨降到了目前的600多元/吨。这让五大发电集团几乎不再“喊亏”及终结“电荒”的同时,也确实产生了一个契机:重点合约煤与市场中的煤价并轨,即让电煤彻底市场化。 

事实上,煤炭价格并轨一直为业界所关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经天亮曾提议,政府应减少对煤炭价格的干预,放开电煤价格,实现市场煤与重点电煤的并轨。 

今年9月底,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高级顾问周凤起就对外透露,中国政府即将取消对电煤价格的控制,“但将继续对电煤价格进行监控,以避免价格大幅波动”。周凤起说,政府已为推出此项改革措施做好了准备,“根据改革计划,煤炭生产商和发电企业将签署至少5年期的合同,并每年协商价格”。 

电企期待 

今年10月中旬,五大电力集团表示,“重点合同电煤价格并轨将进一步加重发电企业经营负担”,因此,“亟需完善电煤并轨方案”。 

“电企的表态很正常。”一位券商分析师昨日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因为,未来煤炭价格不可能一直这么低,一旦取消了政府监控,又可能会增加成本影响业绩。” 

对此,经天亮曾建议,“在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之前,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科学确定联动频率和幅度。” 

而代表电力企业态度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电联)10月30日在报告中坦承,电煤价格并轨是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但中电联建议,首先建立完善市场化机制,在此基础上推进电煤价格并轨。 

值得注意的是,煤电联动的建议再次被中电联搬了出来。“完善煤电联动政策,清晰明确煤电联动的触发启动点,加快形成客观反映国内实际到厂煤炭价格指数,取消燃煤电厂自行消化30%的煤价上涨因素政策,在电煤价格涨幅超过一定幅度的情况下,同步实行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联动。”中电联建议,同时,所有电煤重点合同转为中长期合同,大部分市场煤合同转为中长期合同,其电煤运输全部列入国家重点运输计划且将运力主要配置给发电集团,铁路部门优先调度安排电煤运输。 

中电联还认为,在建立市场化机制的基础上,推进电煤价格并轨还要解决“并轨过程中发电企业增加发电成本的补偿”、“通过财政注入资本金解决发电企业的历史欠账”、“取缔不合理的中间环节收费”等问题。

(关键字:煤炭)

(责任编辑:00894)

相关信息

研究报告

推荐资讯
国内市场
最新供应
最新求购
【免责声明】
中华商务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化工产业频道: 化工 | 化肥 | 磷化工 | 煤化工 | 塑胶
中商数据-研究报告-供求商机-中商会议-中商VIP服务-中文国际-English | 钢铁产业-化工产业-有色产业-能源产业-冶金原料-农林建材-装备制造
战略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媒体报道 | 客户服务 | 诚聘英才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1 Chinaccm.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中华商务网版权所有 请勿转载
本站所载信息及数据仅供参考 据此操作 风险自负 京ICP证030535号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盛世龙源12号楼 邮编:100022
客服热线:010-51667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