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利用低品位矿石反而得不到鼓励与扶持
目前,湖北省探明磷矿资源储量为30.4亿吨,年均产量已逾2000万吨,居全国第一。磷矿石资源税过去每吨按15元从量计征,滋生了采富弃贫现象,不利于资源综合利用。
为此,国家于今年1月起在湖北省试点,按10%税率从价计征磷矿石资源税。同时,对磷矿石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和其他政府性基金项目予以取消。
“在当前严峻的市场形势下,应更加完善各项政策,包括磷矿石资源税政策,以减轻磷化工企业的负担,进一步细化三层矿不同含量磷矿石的市场基准价,使之更加合理。同时对选矿项目出台具体可操作性的优惠措施,如对选矿项目实行小化肥电价,对企业自采自用的中低品位磷矿石少征或免征资源税,鼓励企业综合开发利用中低品位磷矿石。”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华锋日前在湖北省石化行业经济运行情况调研座谈会上如是说。
据介绍,湖北磷矿资源虽然丰富,但是与滇、黔等省相比,矿石品位较低,特别是荆门钟祥地区的磷矿石品位更低,绝大部分必须通过浮选才能使用。选矿项目综合利用中低品位磷矿石,实现了变废为宝,为国家开辟了新税源,本应从政策上鼓励和扶持,但是,税务部门将所有三层矿磷矿石(包括15%以下的)基准价统一核定为每吨110元,并据此计征资源税,增加了选矿项目的负担。15%以下的磷矿石每3吨才能选1吨精矿,即每吨精矿要承担33元的资源税,而且市场上15%以下磷矿石根本没有销售,也没有销售价格,每吨按110元核算显然不合理。
“当前,国际国内经济总体形势不乐观,磷化工企业的生产经营都面临诸多困难,当前政府最重要的是减轻企业压力,帮助企业脱困。按10%税率执行,不仅没有提升我省磷化工产业的竞争力,反而大大增加了企业生产成本,甚至出现一些不合理现象,与政策初衷相悖。”杨华锋坦言道。
新洋丰肥业是以生产高浓度磷复肥为主导的大型民营企业,年产各类高浓度磷复肥能力540万吨,每年配套生产选矿300万吨,规模位居全国磷复肥行业前三强,主导产品NPK高浓度复合肥和磷酸一铵产销量连续多年雄居全国第一。
杨华锋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10%税率从价计征磷矿石资源税,与过去的每吨15元的固定税额相比,即使磷矿石按均价每吨300元计算,新税负也提高了1倍,大大增加了磷矿石开采企业的生产成本。而从价计征磷矿石资源税,却增加了企业的压力,使湖北磷化工产业在与云贵川等磷矿资源大省的竞争中处于劣势。
湖北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国璋也表示了同样的忧虑。“目前,湖北省磷矿开采企业除需缴纳10%的磷矿资源税外,还需缴纳各地自行征收的国土资源补偿、水土流失补偿、过磅等各种地方性规费。以富产磷矿石的保康、神农架为例,地方性收费每吨高达37元、75元,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经营压力。建议国家在此困难时期减缓征收磷矿资源税,同时对全省磷矿石地方性收费进行清理,规范收费标准,减轻企业压力。”李国璋说。
去年下半年以来,景气多年的磷矿石行情步入低谷,磷矿石售价下降达35%以上,同时磷化工产品售价全线下滑,而矿石开采成本上升及资源税改革增加税负,磷化工企业经营十分困难,导致磷行业平均营业利润大幅下降且呈进一步下滑趋势,拥有磷矿资源的化企日子并不好过。上半年,兴发集团磷矿石产品营业收入为4.31亿元,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加8.57%,营业成本却比上年大幅增加113.7%,磷矿石产品毛利率同比减少22.32%。
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集磷矿采选和化肥生产为一体,拥有大峪口和王集两座矿山,保有磷矿资源储量1.6亿多吨,年采矿150万吨、选矿150万吨。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建议在政策上对骨干企业给予支持,做强湖北磷资源利用企业。一是20%以下品位矿石不征税,20%~25%品位矿石征税额度由10%下调到5%,以促进中低品位磷矿资源有效利用;二是在税费的减免和延期支付方面给予一定的宽限政策,帮助企业减轻负担、脱离困境;三是对用电价格做出一定调整,鼓励先进,淘汰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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