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进口煤对国内煤炭市场的冲击不断加大,这也成为中国煤炭价格不断下跌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此情况下,能源局开始着手制定相关措施,拟限制低质煤种的进口和销售。
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能源局在5月10日下发了《<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炼焦煤、动力煤等商品煤质量、远距离运输和进口动力用商品煤,以及煤炭进口企业资格等提出了更为明确的标准。
“此次能源局下发的《征求意见稿》可谓是面面俱到,不仅限制高硫低卡煤进口,而且就国内企业精确到各煤种的质量也有详细要求。”中煤远大咨询中心煤炭分析师张志斌对本报表示,进口煤对国内煤炭市场的冲击愈演愈烈,进口煤炭量一再飙升让煤炭企业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在国内生产企业的一致建议下,终于出台此办法。
根据海关总署数据统计,2008年至2011年,中国进口煤炭分别为4040万吨、1.27亿吨、1.654亿吨、1.82亿吨。2012年的煤炭进口量更是达到2.89亿吨,同比增加29.8%,其中褐煤5421万吨,炼焦煤5355万吨,无烟煤3439万吨,其他烟煤10099万吨。进入2013年,煤炭大量进口的趋势仍没有止住,今年前四个月,已累计进口煤炭1.087亿吨。
张志斌介绍,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五条,炼焦煤灰分小于12%均达到炼焦精煤的国家标准,按照此规定原煤不可直接销售,这一点对市场影响很大。不过,他也表示,动力用商品煤的要求基本符合目前市场中流通的标准,目前看影响不会太大。
此外,《征求意见稿》第六、七条则明确限制了高硫、高灰、低卡动力用煤的进口和长距离运输。对于煤炭热值低于19 MJ /kg(约4544大卡/千克)则禁止进口。而这主要限制了褐煤的进口,该煤种主要来源于印尼和越南。另外,进口指标含硫量不超过1%,高硫煤主要来源于美国东海岸。
“这几项标准对上述3个国家的进口煤影响较大,粗略估算,会影响到4000万~5000万吨的进口煤。”张志斌表示。
该《征求意见稿》一出,已经引起部分煤炭进口商的反对。一位印尼煤炭进口商表示,公司在印尼包销的货源或将被迫选择掺混或者洗精。
《征求意见稿》中也对相关企业经营水平做出详细要求,其中包括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近三年煤炭贸易量在100万吨以上;有与进口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所等。
(关键字:能源局 低卡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