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尾气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核心主装置——甲醇制烯烃装置顺利中交,标志着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基本实现“2018年12月31日实现高质量高标准项目中交”既定目标。
青海大美煤业烯烃厂甲醇制烯烃装置采用的是大连物化所自主研发的DMTO工艺,在特定条件下将回收尾气通过催化剂作用生成乙烯丙烯及少量的其他组分,为下游装置提供生产原料。其中,甲醇制烯烃装置为烯烃厂主要生产装置之一,同时也是尾气回收项目的关键性装置。
青海大美煤业尾气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是青海省“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是青海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第五个千亿元化工产业升级启动项目,于2017年3月23日项目正式开工,历经21个月的项目建设期,计划2019年适时投产。
梳理发现,从2018年9月底开始青海大美煤业尾气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各装置及公用工程施工项目陆续开始中交,到12月29日为止,项目的主要装置、主要公用系统工程均完成中交工作,由此标志着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安装工作结束,将进入试生产阶段。
青海大美煤业尾气综合利用制烯烃建设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西区,投资127亿元。建设规模为18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30万吨/年聚乙烯、40万吨/年聚丙烯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必要的厂外工程。项目以MTO级甲醇为原料,经甲醇制烯烃、烯烃转化、MTBE/1-丁烯、聚乙烯、聚丙烯等生产单元,生产聚乙烯、聚丙烯产品,副产MTBE、C4/C6,是省内最大的制烯烃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年均可实现销售收入65.3亿元,年均利润约7.39亿元。
青海大美煤业尾气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利用的区域甲醇资源中部分来自园区冶炼副产尾气制甲醇项目,项目不直接利用园区冶炼尾气生产甲醇。项目原料甲醇来自青海桂鲁化工有限公司(100万t/a)、西部石化有限公司(60万t/a)和中石油青海油田格尔木炼油厂(30万t/a),均已签订甲醇供销意向书。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由青海省政府《关于木里矿区企业整合重组方案》批准组建的两个新公司之一,股东由西部矿业集团、青海圣雄矿业有限公司、青海焦煤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奥凯煤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中地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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