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贵州省织金至纳雍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0]2582号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11]67号批复了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8%:6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道路石油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由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自行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
2.1 贵州省织金至纳雍高速公路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项目起点为织金县大木戛,接在建的清镇至织金高速公路,止于纳雍县龙场,接拟建的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全长约71.152公里。本次招标范围为贵州省织金至纳雍高速公路道路石油沥青采购,合同段划分见下表:
合同段号 名 称 数量(吨) 交货地点 技术指标
LQ1 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散装) 19895 安顺幺铺库 AH70
改性沥青 10957 安顺幺铺库 国标
乳化沥青 4668 安顺幺铺库 国标
注:用于生产改性沥青和乳化沥青所使用的基质沥青品牌必须与本次投标所提供的散装基质沥青品牌一致。
2.2 交货时间:计划供货期: 180 日历天, 计划开始供应日期: 2014年 6 月 1 日(首批供货期);计划结束供应日期:2014年 11 月 28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石油沥青生产企业代理商(须具有石油沥青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品牌代理授权书),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投标人。代理商拟投标的沥青若为进口品牌,代理商还应具有从事货物进出口的资格。
3.2 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至今)内累计提供的道路石油沥青不少于30000吨。
3.3 近三年(2010至2012)年年平均营业额3000万元以上、2012年资金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大于1,同时须为本项目出具500万元银行信贷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 一个制造(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沥青,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3 月 13 日至2014年 3 月 19 日上午9时至11:30,下午2:00至4:30,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地现场踏勘,也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4 月 3 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人:王勒倪
电 话: 18601230582
邮 箱:zhaobiao9499@163.com
(关键字:织金至纳雍高速公路 沥青采购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