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HNZB 2014-02-111
开标时间:2014-03-24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张家口管理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张承高速公路崇礼至张承界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张承高速公路崇礼至张承界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冀发改投资[2011]15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10-0661)。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75%,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张家口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沥青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省张承高速公路崇礼至张承界段沥青材料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路线起于张家口崇礼县城北,与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至崇礼段相接,过下白旗东至南山窑东,继续向东北延伸过清三营东至清六营北、设隧道穿越桦皮岭,至老虎沟东北,经西坝西,向北在西辛营和东辛营之间穿过,然后向东北经黑土洼村东至东滩村,之后转向东,在小河子和石头城之间穿过,在沽源县城南继续向东经学堂子村北、西厂村南到达路线终点沽源小二号村北的张家口和承德市交界处,与拟建的张承高速公路承德段相接。路线总长101.953公里(其中本项目建设里程98.806公里,二秦高速公路项目实施的东滩枢纽互通区3.147公里)。
路面结构为:10cm粗粒式沥青碎石(ATB-25)+6cm中粒式改性沥青砼(AC-20C)+4cm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详见下表:本次沥青招标分为二个标段。
沥青招标标段划分表
标段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LQB1 道路石油沥青7769吨
SBS改性沥青11952吨 主线A、B、D标段沥青拌合站 2014年6月-2015年7月
LQB2 道路石油沥青8850吨
SBS改性沥青14966吨 主线E、F、G标段沥青拌合站 2014年6月-2015年7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下表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标段 资质要求 强制标准要求
LQB1 LQB2 具有相应货物生产能力的沥青制造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年检合格)或制造商委托的代理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500万元及以上,年检合格)均可以投标,但不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沥青制造商已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近三年内(2011年2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顺利完成过累计不少于20000吨(道路石油沥青与改性沥青均不少于10000吨)高速公路沥青供货业绩;在距离项目现场500公里内,具有自有或租用10000吨以上的中转存储能力,具有足够的散装运输能力;近三年(2010至2012年度)年均销售额大于1亿元;且2012年企业营运资金(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大于2000万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获得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所使用的道路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所用的基质沥青须有沥青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本次招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的投标。每个投标人可最多对二个标段进行投标,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4道路石油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改性用基质沥青及成品改性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之后出具的能够证明其产品合格的道路石油沥青、改性用基质沥青和成品改性沥青的有效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出具单位为通过计量认证的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2月28日至 2014年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生产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验资报告、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道路石油沥青和改性用基质沥青和成品改性沥青的检测报告以及上述所有的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同意供货的正式授权委托书、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制造商单位章)、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验资报告、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道路石油沥青和改性用基质沥青和成品改性沥青的检测报告以及上述所有的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 标段抽签
招标人定于2014年3月7日上午10时00 分请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提供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招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考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和一切风险,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3月24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10 时 00 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伟 陆阳
手 机:15321381372
电 话:010-58483255
传 真:010-51396132
邮 箱:ztb7717@126.com
邮 编:100071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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