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乌兰浩特至新林北段高速公路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国家高速乌兰浩特至新林北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及各土建标段承包人
1、招标条件
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乌兰浩特至新林北段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至扎兰屯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 [2011] 26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高速乌兰浩特至新林北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家高速乌兰浩特至新林北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及各土建标段承包人,项目已具备沥青路面施工条件,现就本项目路面施工用道路石油沥青和SBS成品改性沥青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乌兰浩特至扎兰屯段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的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的一段,是内蒙古自治区2007年批复的“8纵9横8支8环线”的“8988”高速公路网的3横线的一部分,是连接内蒙和我国东三省的省际通道,在国家和东北公路网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拟建项目也是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网和呼伦贝尔市、呼伦贝尔市公路网规划的重要路段。内蒙古省际通道其他路段已按一级公路标准相继建成,同时与其相接的乌兰浩特至阿尔山一级公路和乌兰浩特至白城高速公路均即将建成;本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国家、区域和内蒙古高速公路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加强民族团结,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促进沿线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乌兰浩特至新林北段高速公路起点布设于省际通道科尔沁右翼前旗收费站处,桩号K0+000,路线终点位于新林镇北兴安盟与呼伦贝尔盟交界处,桩号:K181+105.777。中间控制点:乌兰浩特市规划区、白家屯、兴牧屯、额尔格图苏木、八一牧场、巴彦高勒镇、永胜屯、腰马尔图、莫里根屯、前七家子、后七家子、东希勒图、阿尔本格勒、纳林扎拉格、石灰窑、五间房、罕达罕公社养路道班新林镇、新风、岗岗。路线全长181.062公里。
本项目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按新建和对现有公路不同的利用方案分别采用了三种路基宽度:沿既有公路新建半幅路段,路基宽度25.75米;全幅利用既有公路改建路段,路基宽度25.50米;全幅新建路段路基宽度26米。新建桥涵汽车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
机场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扎赉特旗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
起点辅道、白家屯辅道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其余辅道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米。
2.2 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乌兰浩特至新林北段高速公路沥青采购招标共划分为4个合同包:
合同包
编号 施工标段编号 货物名称 性能等级 数量(吨) 交货地点
WXLQ-1 WXTJ-01 重交沥青 90号A级 1198.7 工地拌和站
(主线桩号K0 +000 )
SBS改性沥青(成品) Ⅰ-C 3360.6
WXTJ-02 重交沥青 90号A级 934 工地拌和站
(主线桩号K15 +700)
SBS改性沥青(成品) Ⅰ-C 2646
WXTJ-03 重交沥青 90号A级 1520 工地拌和站
(主线桩号K44 +600 )
SBS改性沥青(成品) Ⅰ-C 3242
合计 重交沥青 3652.7 改性沥青 9248.6
WXLQ-2 WXTJ-04 重交沥青 90号A级 1430.3 工地拌和站
(主线桩号K48 +500 )
SBS改性沥青(成品) Ⅰ-C 4070.3
WXTJ-05 重交沥青 90号A级 1861 工地拌和站
(主线桩号K60+300 )
SBS改性沥青(成品) Ⅰ-C 4681
WXTJ-06 重交沥青 90号A级 1600 工地拌和站
(主线桩号K78 +000 )
SBS改性沥青(成品) Ⅰ-C 4000
合计 重交沥青 4891.3 改性沥青 12751.3
WXLQ-3 WXTJ-07 重交沥青 90号A级 1799 工地拌和站
(主线桩号K 91+000 )
SBS改性沥青(成品) Ⅰ-C 5000
WXTJ-08 重交沥青 90号A级 646.9 工地拌和站
(主线桩号K105 +300 )
SBS改性沥青(成品) Ⅰ-C 5525.1
WXTJ-09 重交沥青 90号A级 1610.2 工地拌和站
(主线桩号K118 + 750)
SBS改性沥青(成品) Ⅰ-C 4872.5
合计 重交沥青 4056.1 改性沥青 15397.6
WXLQ-4 WXTJ-10 重交沥青 90号A级 1263 工地拌和站
(主线桩号K129 +200)
SBS改性沥青(成品) Ⅰ-C 3473
WXTJ-11 重交沥青 90号A级 1256 工地拌和站
(主线桩号K146 + 100)
SBS改性沥青(成品) Ⅰ-C 3677
WXTJ-12 重交沥青 90号A级 1735 工地拌和站
(主线桩号K159 +700)
SBS改性沥青(成品) Ⅰ-C 5853
合计 重交沥青 4254 改性沥青 13003
2.3 计划供货期:预储存期自2014年4月;供应期自2014年6月至本项目路面工程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沥青制造商或沥青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或改性沥青生产商,并具备下列条件:
(1)沥青制造商(含沥青炼厂):
① 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② 道路石油沥青年生产能力不小于80万吨;
③ 近3年(2011年2月-至今)为国内高等级公路累计供应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不少于100万吨,并具有资金周转和散装道路石油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
④ 近3年(2011年2月-至今)为国内高等级公路累计供应SBS成品改性沥青不少于20万吨,并具有资金周转和SBS成品改性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
⑤ 具有SBS改性沥青相应生产能力,有固定的SBS改性沥青生产基地,要求基质沥青储罐在5000吨以上,改性沥青日产量600吨以上,成品改性沥青储罐在1000吨以上,改性沥青生产装置建成并投产时间在2年以上。
(2)国产沥青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
① 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② 国内“昆仑牌”道路石油沥青接受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或该公司授权的一个代理商投标;“东海牌”道路石油沥青接受中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或该公司授权的一个代理商投标;“中海油36-1牌”道路石油沥青接受中海油气开发利用公司或该公司授权的一个代理商投标;其他品牌道路石油沥青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一个代理商投标;
③ 近3年(2011年2月-至今)为高等级公路累计供应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10万吨以上,并具有资金周转和散装道路石油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
④ 近3年(2011年2月-至今)为高等级公路累计供应SBS改性沥青不少于2万吨,并具有资金周转和SBS改性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
⑤ 代理商持有沥青制造商委托授权书参与本项目沥青投标的,该授权的沥青制造商必须符合上述(1)中①、②、③
④、⑤款的条件,授权书中必须明确沥青的品牌和生产地、改性沥青的生产地,同时沥青制造商要明确承诺对沥青使用的真实性负责,承担连带责任。
(3)进口沥青的授权代理商:
① 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② 只接受进口品牌沥青中国销售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地区范围内授权的一个代理商投标;
③ 在国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储备库区(2万吨以上);
④ 持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进口沥青生产商的年度授权或项目唯一授权;
⑤ 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有以下的佐证资料:沥青出口国的原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商检单(质检报告和量检报告)等;进口国的原始报关单、海运提单等;
⑥ 近3年(2011年2月-至今)为高等级公路累计供应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10万吨以上,并具有资金周转和散装道路石油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
⑦ 近3年(2011年2月-至今)为高等级公路累计供应SBS改性沥青不少于2万吨,并具有资金周转和SBS改性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
⑧ 进口代理商持有沥青制造商委托授权书参与本项目沥青投标的,该授权的沥青制造商必须符合上述(1)中①、②、③、④、⑤款的条件,授权书中必须明确沥青的品牌和生产地、改性沥青的生产地,同时沥青制造商要明确承诺对沥青使用的真实性负责,承担连带责任
(4)改性沥青生产商:
① 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② 改性沥青生产商直接参加本项目沥青投标的,改性沥青生产商必须持有沥青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改性沥青生产商必须符合上述(1)中⑤款的条件;沥青制造商必须符合上述(1)中①、②、③款的条件。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道路石油沥青的品牌和生产地,改性沥青的生产地,同时沥青制造商要明确承诺对沥青使用的真实性负责,承担连带责任;
③ 近3年(2011年2月-至今)为高等级公路累计供应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10万吨以上,并具有资金周转和散装道路石油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
④ 近3年(2011年2月-至今)为高等级公路累计供应SBS改性沥青不少于2万吨,并具有资金周转和SBS改性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
(5)其它要求:
① 同一合同包中,同一品牌沥青制造商只能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生产商)参与本次投标,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确定,先到为准,后到的不予报名。同一品牌沥青只能中标一个合同包;
② 改性沥青要求工厂改性后直接运送至工地拌和站现场沥青储罐内;
③ 同一合同包中,SBS改性沥青制造用基质沥青和重交沥青为同一品牌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
④ 为保证沥青的运输供应,要求投标人中标后运输能力不少于20台35吨及以上的运输罐车,并将沥青直接供应至路面施工单位沥青拌和场储罐。
3.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招标人将针对投标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予以核查,如发现投标人出具的资料中有虚假资料,招标人将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并建议将该单位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黑名单,并以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核查结果作为评标依据。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的2个合同包进行投标,且允许中1个合同包。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10日至2014年2月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 法定代表人 亲自持以下合格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沥青制造商需提供)、沥青制造商授权代理商证书原件[授权代理商或改性沥青生产商需提供,仅针对本次投标开具,并声明被授权人名称、授权沥青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需说明重交沥青原产地及改性沥青生产加工地)、沥青炼厂名称、制造商(含沥青炼厂)年产量、制造商(含沥青炼厂)注册资金、国产沥青制造商销售公司名称(如有)或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名称、授权书查询电话、网址(如有)等信息、同时沥青制造商要明确承诺对沥青使用的真实性负责,承担连带责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进出口经营许可证(进口沥青代理商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若有)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 经投标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投标承诺函》原件一份。《投标承诺函》对投标人资格及获取招标文件凭证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接受招标人对其承诺真实性查询和对虚假承诺的处理。《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承诺函》内容不完整,视为不合格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③ 提供2011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由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批准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检测报告的原件,检验样品应与拟投标重交沥青及改性沥青同品牌、同标号,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包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每合同包需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6日。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王工办理入网会员注册事宜,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及时办理会员,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
联系人: 王 琪
手机:13621239412
电话:010-52908350
传真:010-52283967
邮箱: wangqizb@163.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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