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按5个合同包分别实施,具体如下:
包号 沥青品种 数量(吨) 预计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LQCL-01 70号A级沥青 6351 2013年12月~2014年11月 宁绩路面1、3标拌和站
LQCL-02 70号A级沥青 3347 宁绩路面2标、东九路面拌和站
LQCL-03 SBS改性沥青 14307 宁绩路面1、3标拌和站
LQCL-04 SBS改性沥青 7530 宁绩路面2标、东九路面拌和站
LQCL-05 改性乳化沥青 3677 宁绩路面1、2、3标及东九路面拌和站
注:LQCL-05包改性乳化沥青应是工地现场加工生产。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各合同包投标人资格设定如下:
(1)LQCL-01、02合同包(70A级道路石油沥青)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其中,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其他币种按购买招标文件当日外汇牌价计算,下同),2012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流动比率大于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内容必须包含有道路石油沥青的生产制造内容;70A级道路石油沥青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万吨,并有足够的储存沥青的贮罐;2009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70A级道路石油沥青供货业绩不少于3万吨, 其中有一个不少于1万吨的单项供应合同。
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2012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流动比率大于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有沥青产品;代理商应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商为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唯一授权);所代理的产品的生产商应符合上述“生产商”的资格要求。
(2)LQCL-03、04合同包(SBS改性沥青)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2012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流动比率大于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内容必须包含有沥青产品,有基质沥青生产商出具的生产授权书;改性沥青年生产能力分别不少于20万吨,有足够的储存沥青的贮罐;2009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改性沥青供货业绩不少于5万吨,其中有一个不少于2万吨的单项供应合同。
(3)LQCL-05合同包(改性乳化沥青)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2012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流动比率大于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内容必须包含有沥青产品,有基质沥青生产商出具的生产授权书;乳化沥青年生产能力不少于2万吨,有足够的储存沥青的贮罐;2009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乳化沥青供货业绩不少于1万吨的,其中有一个不少于3千吨的单项供应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投5个标,最多可中3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31日至2013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销售代理证书(代理商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每个包),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提供电子版,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处自行复制。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 chinazbcg@163.com
(关键字:安徽 高速公路 沥青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