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对点’豁免管理试点是钨渣产废企业的‘福音’。过去我们将钨渣送去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理费用至少需700元/吨。现在只要符合相关条件,钨渣可以卖给水泥企业作为生产原料,我们还能增收,降低成本的同时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江钨世泰科钨品有限公司环保负责人朱先生说。
江西作为钨资源储量大省,每年钨渣产生量近10万吨。自2016年钨渣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后,处理钨渣均需取得危险废物许可证,钨渣处置市场费用居高不下,多数钨冶炼企业为减少经营成本将钨渣长期库存,环境风险较大。
江西省瞄准这一“痛点”,积极争取并得到生态环境部支持,开展钨渣“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根据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制定了《钨冶炼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指南 第1部分:水泥窑协同处置》等2项江西省地方标准,并于今年10月底发布。
标准明确了钨渣危废运输、利用环节豁免管理条件,提出了钨渣危废水泥窑协同处置、玻璃化处理的配比、投料等具体技术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只要符合标准中规定的设施、技术、环境管理等要求,钨渣在运输和利用过程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据初步测算,“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机制的推出,每年可为江西省钨冶炼企业节省处理费用约1亿元,降低企业处理门槛的同时,确保环境污染风险可控。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发挥地方标准的引领作用,指导有条件的水泥窑协同处置、玻璃化处理单位按照地方标准要求开展钨渣“点对点”豁免管理试点工作,助推江西省钨行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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