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7日,商务部在商务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公布部分工业品出口企业名单及 2018 年出口配额的通知》(商贸函[2017]第 950 号)。因厦门钨业公司2017 年存在一起环保行政处罚和一起海关行政处罚行为,商务部暂不授予公司2018-2019 年钨出口资质,视公司整改情况另行处理。
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环保行政处罚事宜
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接受了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外排废水监督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总口氨氮微量超标(氨氮监测值为 10.6 mg/l,标准为 10mg/l)。问题发生后,公司迅速对内部的相关设施及现场情况进行了排查、整改,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并接受了厦门市环境监察支队的相关处罚(罚款 10,044 元)。
在完成相关整改后,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就该问题的排查及整改情况向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和厦门市环境监察支队分别提交了问题整改报告。后经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以及厦门市环境监察支队委托厦门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二、关于海关行政处罚事宜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8 日进口一票粗制氢氧化钴,数量为 203.674 吨,货值154.3 万美元。该票货物产地为刚果(金),在申报中误报为南非。厦门海沧海关认为公司构成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由厦门海沧
海关简易处罚 3,000 元。
申报错误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此前曾进口过产地为南非的粗制氢氧化钴,再加上该票货物的起运港是南非的德班,报关行录单人员申报时误将产地录入为南非。公司为一般认证企业,年报关 400 票左右,今年仅报错一票,差错率为20.25%,远低于海关总署令第 22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四)款中“上一季度报关差错率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报关差错率 1 倍以上”纳入失信企业的标准。
公司收到海关处罚决定书后,已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缴清罚款,至今未再发生违反海关相关法规事宜。
三、公司暂未被授予 2018-2019 年钨出口资质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公司本次暂未被授予 2018-2019 年钨出口资质,将对公司本部钨产品出口构成较大影响,但不影响下属公司钨产品出口。2017 年全年,公司本部预计出口国外钨产品销售收入 70,607 万元、净利润 1,325 万元。
2、截至目前,公司本部已签待 2018 年执行钨产品出口合同金额 6,989 万元,公司将与客户协商通过委托出口等形式解决供货问题或取消合同;如协商未果,公司将存在违约风险。
3、针对上述行政处罚事宜,公司已接受处罚并完成整改,公司将尽快向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申请授予出口资质。
4、对于公司本部因暂未被授予出口资质影响出口销售部分,公司将通过增加对下属公司下游加工企业的供应消化产能,预计不会对公司本部产销及盈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9 日
(关键字:工业品出口 钨产品出口 厦门钨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