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结果还没出来,同属北美的加拿大也开始将火力瞄准了中国企业。12月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宣布,正式启动对来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层压件产品“反补贴、反倾销”调查。
据了解,受加拿大影响最大的四家国际光伏企业分别是晶科能源、晶澳太阳能、阿特斯及天合光能等。尽管加拿大并不是中国光伏产品出口的重镇,但多位行业人士判断,这可能会影响其他国家跟进,如限制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出口等。
多家加企业提出“双反”申请
提起“双反”调查的企业,是加拿大的光伏生产商EclipsallEnergyCorporation,HelieneInc.,SilfabOntarioInc。和SolgateInc。(下称“申请人”),他们在今年10月1日代表加拿大光伏组件和层压件生产商,向CBSA申请要求对来自中国的这两类产品启动“双反”调查。被调查产品是: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光伏组件和层压件,包括其他共同运输或包装的层压件;由非晶硅、碲化镉或铜铟镓硒制造的薄膜晶体硅产品。
申请人指控的反补贴调查期为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被调查的补贴项目内容包括:特殊经济区优惠性补贴项目、贷款类项目、拨款类项目、所得税项目、原材料和机器设备的关税增值税减免项目、政府低于公平市场价格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包括多晶硅、铝型材、电、太阳能玻璃(885, -2.00, -0.23%)等)、土地使用费减免、高于公平市场的价格向国有企业销售货物等。
申请人要求对华光伏产品“双反”的理由是,因中国的补贴和倾销,导致加拿大企业损失和失去市场份额,减少就业、破产或倒闭。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将在2015年2月3日前核实上述情况,于2015年3月5日进行初裁。
其他国家效仿?
数份材料显示,加拿大并不是中国出口光伏组件的主要企业,但是不排除它的“双反”调查,致使其他国家效仿,或者限制中国企业的出口。
从国别来看,日本、美国、欧洲名列中国公司对外出口的前三大区域,今年前三季度及10月出口上述地区光伏产品6G瓦、3.136G瓦和2.7322G瓦,其次是泰国、南非、澳大利亚、非洲、拉美以及土耳其为出口主要区域,加拿大紧随其后。中国公司对加拿大的出口量在前10月为57.4兆瓦。在并不大的出口量中,晶科能源、晶澳太阳能、阿特斯及天合光能等占比为51.5%、5.4%、6.9%和3.5%,其他公司则有32.6%的比例。
一位行业分析师告诉本报,虽然中国企业对加拿大地区的光伏出口量并不是最大的,但加拿大和美国等进行的“双反”行为,会直接影响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光伏出口政策,有可能会对中国进行较大的限制措施。“不排除日本、泰国和南非等国家效仿,这些国家一旦出台较多的或者特殊的出口限制措施,中国企业有可能会猝不及防。”
就在今年10月,日本的冲绳电力、北海道电力和四国电力、东北电力、九州电力等当地公司分别宣布暂停新的并网项目审批。之所以有如此举动,缘于部分区域未来的并网总量可能会超过实际的光伏电力需求量。目前,某光伏上市公司在日本的总储备项目达到了405兆瓦,约150兆瓦已获得了并网许可。而这次多个电力公司停止审批并网项目后,也影响了该企业在日本东北电力所属的三个、总计135兆瓦新光伏项目开发进程。
此外,美国对华光伏“双反”调查的仲裁结果将在12月11日对外公布。今年1月,中国商务部实施了对美的进口多晶硅征收53.3%至57%反倾销税措施,又在8月14日暂停了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受理,似乎是对美国“双反”的应对策略。但是,对于日本市场的光伏政策变数如今还难以预测,一旦日本地区全面进行制裁,不少中国企业将无计可施。而只有昱辉阳光这样有全球代工布局的企业,或许会通过调货的方式,继续保持日本市场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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