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自《王国相同志在全市工交口综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着力提升装备技术水平,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利用市场和政策双重机制,倒逼现有电石和铁合金企业技改升级、节能降耗,调整产品结构,加快兼并重组,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一要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和设备,改造提升现有产业。继续坚持“上大压小、等量或减量置换”的原则,优化结构,节能减排。通过整合、重组和淘汰的方式,使电石、铁合金企业单体规模做大、产业链条拉长、技术设备先进,使乌兰察布市真正成为节能环保的重化工基地。新建矿热炉要严格控制规模和标准,从今年开始,用二年的时间将1.25万KVA及以下的小容量、开放式、高污染的电石、铁合金矿热炉全部进行淘汰。新建电石项目必须是4台4万千伏安以上具备余热综合利用的全封闭矿热炉,且必须采用弗卡斯气烧石灰窑先进工艺,新上单体企业产能不得低于30万吨。新建铁合金项目要求4台3万千伏安及以上、尾气能够综合利用的大型密闭式矿热炉,有烧结料的企业必须采用回转窑烧结—热料入矿热炉(RKEF)冶炼工艺,新上铁合金单体企业产能不得低于10万吨。从今年开始市里不再批准4台以下的矿热炉项目,兴和、商都不再审批电石、铁合金、焦化等新增产能项目。到2014年底,所有电石、铁合金企业入园率要达到100%,环保达标率要达到100%。到2015年底,电石、铁合金生产总产能控制在800万吨以内,其中,电石370万吨,铁合金430万吨,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先进的大型矿热炉要占全市矿热炉的80%以上。通过推动铁合金向精密合金冶炼、型材加工、标准件铸造加工及不锈钢终端产品制造延伸,铁合金就地转化率要达到50%以上。
对计划淘汰产能进行适当补贴,对在国家计划淘汰范围内的炉子要及时申报争取国家落后产能补贴经费。对未准入、争取不到国家补贴的炉子要积极争取自治区节能降耗资金补贴,市、旗县财政再各自拿一部分,力争使这部分炉子的补贴标准也接近国家的补贴标准。
二要对现有矿热炉进行彻底改造。今年要将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矿热炉全部进行淘汰,同时要将没有准入手续并且预计环保验收无法达标的1.25万千伏安矿热炉、安全生产有隐患和去年以来一直未生产的矿热炉首先进行淘汰。对剩下的矿热炉进行节能、环保和安全方面的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不合格的炉子要停电停产并继续进行整改。对于上大压小的矿热炉,在大炉子未建成运行前小炉子经过改造达到节能环保要求后,可以继续生产到大炉子投产,但大炉子要在年内建成且具备生产条件。
要按照调整后的节能环保奖励政策,重点补贴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大型企业,使企业在环保、节能等多重约束下提高产业竞争力,实现产业升级。从今年开始,1.25万千伏安以下和列入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的矿热炉不予补贴。凡环保不达标、未按整改方案整改以及未按时完成整改的矿热炉取消补贴。取消电耗超限部分的电量补贴,凡超出限额标准的企业,3月份前取消超出限额部分电量的电价补贴。同时要求企业加快技改,达到节能降耗标准的要求,若经过整改仍达不到节能降耗标准的,如果继续执行电价补贴,从3月份后取消超能耗企业的全部电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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