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为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省环保厅决定对平山县杨家桥乡、下口镇区域8家选矿厂非法排污案,承德盛丰钢铁有限公司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案,河北大厂金铭精细冷轧板带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超标排放案,河北省大光明实业集团巨无霸碳黑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案等21个案件实施挂牌督办。
2013年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名单
一、晋州市航宇服装辅料厂违法建设、违法生产案。(石家庄市)
违法事实:该企业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审批,违法建设、违法生产。
督办要求:1.责令晋州市环保局提请当地政府取缔该企业;2.立案处罚;3.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如造成污染进行修复;4.落实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
二、平山县杨家桥乡、下口镇区域8家选矿厂非法排污案。(石家庄市)
违法事实:平山县杨家桥和下口镇的8家选矿厂,废水治理设施未建成或停运,选矿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或农田。
督办要求:1.责令相关企业停止生产;2.依法立案,严厉处罚;3.限期整改、清理河道;4.落实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承德盛丰钢铁有限公司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案。(承德市)
违法事实:该企业生产过程中,烧结机脱硫设施擅自停运,导致二氧化硫超标排放。
督办要求:1.依法立案,严厉处罚;2.追缴超标排污费;3.烧结机脱硫设施限期恢复正常使用、完善运行台账;4.扣除其不正常运行期间的减排量。
四、承德恒力机电有限公司擅自恢复生产案。(承德市)
违法事实:该企业铅蓄电池极板生产线自然停产后,环保部门因卫生护距离不符合要求,明确批复不同意恢复生产的情况下,擅自恢复生产。
督办要求:1.责令停止生产;2.依法立案,严厉处罚。
五、怀安县鑫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生产案。(张家口市)
违法事实:该企业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未经环保部门验收,违法生产。
督办要求:1.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2.依法立案,严厉处罚;3.限期完成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
六、宣化县众力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宣化县日盛球团厂未按环评批复违法建设、违法生产案。(张家口市)
违法事实:上述企业竖炉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未按环评要求建设脱硫除尘设备、违法生产。
督办要求:1.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2.依法立案,严厉处罚;3.限期完成违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
七、秦皇岛华恒生物有限公司擅自改变环评批复、违法建设案。(秦皇岛市)
违法事实:该企业擅自改变燃料性质,锅炉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变燃烧秸秆为燃煤。
督办要求:1.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2.依法立案,严厉处罚;3.限期落实环评要求。
八、秦皇岛安丰钢铁有限公司擅自停运治理设施污染环境案。(秦皇岛市)
违法事实:该企业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
督办要求:1.依法立案,严厉处罚;2.限期改正违法行为;3.扣除停运期间减排量。
九、滦县城东水务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案。(唐山市)。
违法事实:该企业无排污许可证,擅自闲置污水治理设施,出口自动监控设施超出允许漂移值,未批先建2台1吨取暖锅炉。同时,县城老城区生活污水未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直接排入别古河。
督办要求:1.责令企业限期整改;2.限期办理排污许可证;3.限期补办取暖锅炉环保审批手续;4.完善城区配套污水管网,使老城区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十、河北汇源炼焦制气集团有限公司烟尘无组织放散,污染周边环境案。(唐山市)
违法事实:唐山市古冶区汇源焦化厂2组SK3225型侧装捣固焦炉未批先建且属淘汰落后生产设备,二合一地面除尘站设备老化,造成焦炉烟尘无组织排放,煤气输送设备不匹配造成长期放散。
督办要求:1.责令企业淘汰SK3225型侧装捣固焦炉;2.限期整改;3依法立案,严厉处罚。
十一、河北大厂金铭精细冷轧板带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超标排放案。(廊坊市)
违法事实:该企业生产车间未按环评要求在车间口收集一类污染物,危险废物未按要求存放,排污口建设不规范,厂区内雨污管道未分流、超标排污。
督办要求:1.责令企业停止生产;2.依法立案,严厉处罚;3.限期完善污染防治设施;4.对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如造成污染,限期修复。
十二、河北前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违法生产案。(廊坊市)
违法事实:该企业违反环评要求,脱硫废液不经处理直接用于高炉冲渣。
督办要求:1.责令企业停止违法行为;2.按环评要求限期进行整改;3、依法立案,严厉处罚。
十三、保定亚新钢铁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保定市)
违法事实:该企业2台208立方米高炉属国家淘汰落后设备、料场粉尘污染严重;污染防治设施老化,跑冒滴漏痕迹严重。
督办要求:1.责令该企业的208立方米高炉停止生产,并依法依规立即淘汰;3.限期对料场进行整改;4、依法立案,严厉处罚。
十四、涞水县永阳糠醛厂未执行环评批复违法建设案。(保定市)
违法事实:该企业检查时未生产,但未按环评批复建设,擅自变更建设内容。
督办要求:1.责令企业停止生产;2.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的水解罐。3.依法立案,严厉处罚。
十五、沧县张官屯乡小朱庄村地下水污染案。(沧州市)
违法事实:该区域因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等化工企业长期违法排污,导致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
督办要求:1.对该区域进行全面的布点监测,对受污染的水土限期完成修复;2.迅速排查该区域的污染源,对违法排污的依法处罚;3.落实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
十六、黄骅齐家务乡工业园区内企业违法建设、违法排污案。(沧州市)
违法事实:该园区内6家环保手续不齐全,存违法排污。其中海华运销有限公司曾经生产铬酸酐,渗坑积水含重金属铬。
督办要求:1.责令违法建设企业停止生产;2.依法立案,严厉处罚;3.追缴违法生产企业排污费;4.落实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
十七、枣强县河北郁宏搪瓷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案。(衡水市)
违法事实:该企业搬迁项目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未重新报批环评,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要求擅自开工生产,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督办要求:1.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重新报批环评;2.依法立案,严厉处罚;3.限期整改。
十八、南宫市双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脱硫系统数据弄虚作假案。(邢台市)
违法事实:该企业脱硫设施运行记录造假;烧结机烟气除尘旁路封闭不严;高炉出铁口集尘效果差,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
督办要求:1、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依法立案,严厉处罚;3.追缴超标排污费;4.落实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
十九、河北省大光明实业集团巨无霸碳黑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案。(邢台市)
违法事实: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使用、危废储存场所未按要求建设、碳黑粉尘排放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督办要求:1.责令企业限期整改;2.依法立案、严厉处罚。
二十、武安市武安镇乐源砖厂,无环评审批手续,违法生产案。(邯郸市)
违法事实:无环保审批手续,违法生产,粉尘污染严重。
督办要求:1.责令停产;2.依法立案,严厉处罚;3.限期整顿到位。
二十一、魏县张二庄镇第六店村10家小塑料加工作坊违法建设、违法生产、污染环境案。(邯郸市)
违法事实:10家小塑料作坊违法建设,非法生产;无组织排放严重,废水渗坑排放、暗管排放卫河。督办要求:1、按照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设备和清除地面建筑物的“两断、三清”取缔标准,依法对其予以彻底取缔。2、对10家小塑料区域土壤限期进行修复;3.确保地下水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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