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环保局获悉,日前,吐鲁番地区铬渣无害化处置工作顺利通过环境保护部核查,标志着吐鲁番地区历史遗留铬渣无害化处置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处置铬渣共计25.15万吨。
不治理铬渣将被限批
拨付污染治理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
铬渣,是在生产金属铬和铬盐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渣,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存在危害。2011年,环境保护部开始对铬渣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未完成铬渣治理的地区将实施区域限批。
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吐鲁番地区唯一的铬盐生产企业,经核实历史遗留铬渣实际量为25.15万吨。对此,环境保护部明确要求,吐鲁番地区必须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2006年后新产生铬渣治理,2012年年底前完成历史遗留铬渣的治理任务。
为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铬渣无害化处置任务,吐鲁番地委、行署将铬渣污染综合整治作为地区重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吐鲁番地区铬渣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抽调环保业务骨干组成督办小组,驻厂蹲点,全程跟踪督办,每日核查铬渣治理进度、运输量和处理量,定期召开现场督办工作会议,并先后拨付污染治理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全力推动铬渣污染治理工作进程。
同时,新疆沈宏集团结合贮存铬渣数量和目前国内处理铬渣现状,进行反复试验,确定采用浸滤解毒无害化处置技术处置历史遗留铬渣,先后筹措资金1.6亿元,分别建设铬渣综合利用项目(低铬铁)和两套湿法浸滤解毒和填埋一体化装置,其中综合利用项目处置铬渣8.55万吨,湿法解毒项目处置铬渣16.6万吨。
适合什么样的处置技术?
湿法浸滤解毒技术顺利通过评估论证
去年10月,环境保护部在吐鲁番组织召开了“新疆沈宏集团历史遗留铬渣侵滤、解毒无害化处置技术评估”专家论证会,论证专家一致认为,在吐鲁番极度干旱和地下水埋藏深等特殊条件下,采用浸滤解毒无害化处置技术处置历史遗留铬渣是可行的,湿法浸滤解毒技术顺利通过评估论证。
据吐鲁番地区环保局有关人员介绍,解毒装置均严格按照《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建设、管理和运营,新产生铬渣贮存地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了防风抑尘墙、防渗地面、渗滤液收集系统等设施,治理设施废水、废气和铬渣解毒效果按照要求进行监测,检测结果均达标,解毒效果非常明显。
去年12月,项目顺利通过自治区环保厅验收。日前,铬渣无害化处置工作顺利通过环境保护部核查。
铬渣产生单位作为重点污染源监管
产生铬渣必须当年处置完毕
为进一步强化对铬渣产生单位的环境监管,自治区环保厅近日发出文件,要求吐鲁番地区环保局、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要继续加大对新疆沈宏集团环境监管力度,对铬渣的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当年产生铬渣当年处置完毕,坚决防止产生新的铬渣问题。
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重点污染源新疆沈宏集团的环境监管档案,强化监管,督促其对铬渣进行全过程规范管理。自2013年1月1日起,应当每月组织1次现场检查,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检查结果上报自治区环保厅和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现场检查发现堆存铬渣超过3个月产生量的,要予以挂牌督办,并责令责任单位在3个月内限期改正;对发现新产生铬渣堆存超过1年以上或产生量5万吨以上的,环境保护部将暂停除节能减排、民生保障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并取消这一地区有关环境保护的荣誉称号。
(关键字:铬 铬渣 低铬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