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信托在全国范围内正稳步推进土地流转信托的设立,近日,位于西南的贵州省迎来了首单土地流转信托。
此前,中信信托在安徽宿州、山东青州分别设立了土地流转信托。据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中信信托的下一单土地流转信托项目或将“花落”吉林省公主岭市。
类似“宿州模式”
1月23日,开阳县政府与中信信托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内容涉及生态农业、旅游观光业等领域。这是贵州省签订的首单农村土地流转战略合作协议。
上述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此单土地流转信托项目的模式类似于中信信托在安徽宿州所采用的模式,即当地政府作为委托人,并引入当地的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相关服务。具体而言,开阳县政府作为此单土地流转信托项目的委托人,引入的第三方服务商为贵州硒味园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硒味园开发公司”),此次参与流转的土地面积为1000亩,主要用于种植有机富硒水稻和养殖生猪等。
2013年,硒味园开发公司在龙岗镇格林村通过土地流转、反租倒包等模式建立有机富硒种植示范基地890亩,以公司+农户的形式建立富硒种植基地2000亩。该公司计划在3~5年内在开阳县龙岗镇及周边地区建立有机富硒种植基地3000亩、富硒种植基地10000亩以上。
本次合作,开阳县政府与中信信托确定了三方面的阶段性工作意向,一是中信信托与开阳县辖区内优质农牧企业合作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的试点工作;二是在全国范围内寻找优秀农业生产企业引入开阳县进行农业产业化开发,重点是引进茶叶种植加工企业以及花卉绿化苗木种植企业;三是以“十里画廊”区域为试点,从全国范围内引进大型生态农业企业及相应资金支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旅游观光业。双方未来将着力推进开阳县“农旅一体化”建设,力争在五年内将“十里画廊”建设成为依托于现代生态农业、结合体验式旅游的全国性“农旅一体化”示范园区。
推进土地流转
今年1月,农业部发布的《2014年种植业工作要点》中提到,选择10个高产创建整建制推进试点县,与相关企业和信托投资公司合作,开展粮食生产供应链试点,探索我国粮食生产管理的新路径。一位信托公司人士对本报记者分析,这给信托公司参与土地流转搭建了更为直观的桥梁,即以流转的土地为依托,介入粮食生产供应链的环节。
中信信托董事长蒲坚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在信托介入土地流转的模式中,一边是专业的农业服务公司,一边是农民,信托公司居于二者之间,相当于平衡点,对效率和公平进行有效的平衡。信托参与土地流转,能够在土地所有权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农民既不失去土地,又能持续从土地中获益,土地实现有效流通。信托公司参与土地流转能够把僵化的土地转化为具有活力的资本,使得不能挪动的土地财富变成可携带的、流动的财富,在实现了人、信息和知识的流动,并且向僵化的土地注入法制、秩序、科技和知识后,可以实现土地产出的提高。
以上述开阳县土地流转信托项目为例,该信托计划在保持土地性质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土地的重新归集、整理,将零散的农用地转移集中到现代农业种植企业手中,通过集约化经营,从而形成规模效益,推进土地流转,提升农户的地租收入,再通过信托产品特有的设计,将集约经营提升的地租收入在农户、土地整理者之间进行分配。
开阳县政府方面表示,中信信托将协助开阳县进一步理顺和创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体制下的土地流转机制,解决目前土地流转不规范问题,减少土地流转过程纠纷,实现土地流转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进行。
去年12月6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强调,坚持完善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核心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引导土地有序流转,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他同时表示:“要探索建立土地流转的相关制度,工商企业流转土地绝不能土地农转非,绝不能土地非农化,更不能变相地搞庄园、别墅、度假村,这是不可以的。”
目前,国内推出土地流转信托项目的仅有中信信托和北京信托两家信托公司,但据本报记者了解,多家信托公司对此领域兴趣浓厚,一些公司已经开始调研和相关工作的准备。但在中信信托副总经理张继胜看来,盲目机械地推广土地流转信托并不可取,此前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亦称:“基本架构可以复制,但应因地制宜,不能机械推广,要坚持所有权、承包权和农地性质不变以及保护农民利益的大前提进行探索。”
据媒体报道称,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在2013年信托业年会上谈及土地信托时称,由于专业面广且影响深远,信托公司必须具备一定资质才会被允许经营土地信托,他直言,“此花不宜凡夫采,留与蟾宫折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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