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从浙江台州天台法院获悉,该院已经下发裁定,宣告天台县建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意味该公司从2004年开始开工建设的烂尾楼——金色广场也将进入拍卖程序。
天台县始丰新城西大门入口处,有一处裸露着钢筋水泥的楼盘,这就是该县“第一烂尾楼”金色广场楼盘。
该楼盘从2004年开工建设到2006年出现首次停工,之后复工几次,但是一直都没完工,2008年停工后直到现在成了烂尾楼。
该项目停工已经7年。浙江天台县政府也就此项目成立了处置机构。
但由于该项目债权人非常复杂,涉及高利贷、非法集资、民间一般借贷,应该支付给材料供应商、建筑商费用也没有支付,还有其他许多应付款也没到位,涉及面广,关系复杂,处置工作进展不大。
2011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潘善浪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诈骗罪已被台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7月4日,建安房产公司以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天台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正式进入司法破产程序。
同月16日,法院裁定受理。同年9月,天台法院在台州中院举行竞投会,选定国浩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开始债权申报公告等工作。今年1月8日,管理人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经审核,建安房产公司已确认债务总额为3.3亿余元,另存在尚有待于确认的债务金额。金色广场在建工程评估价值为3.2亿余元,其公司净资产为负1000万余元。天台法院认为,建安房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资产评估和债权初步审查,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条件,遂于5月16日裁定宣告建安房产公司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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