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海市发布《2024年上海市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实施细则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下日期均含当日),个人用户购买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且在规定期限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上海市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2800元购车补贴。符合条件的个人用户可以通过“上海商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提交相关信息,向市商务委提出购车补贴申请,签署《补贴申请承诺书》。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补贴资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异议复核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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