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对外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已经批准《关于调整公司为鞍钢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买断销售钢材服务2014年和2015年上限额度的议案》。
经过调整,*ST鞍钢在2014年和2015年将为鞍钢集团提供买断销售钢材服务年度金额上限均为36亿元,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6%。
鞍钢集团公司目前持有鞍山钢铁集团公司100%股权,而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现持有*ST鞍钢67.80%的股份,为后者的控股股东。1月6日,*ST鞍钢与鞍钢集团公司已经签署了这一关联交易的有关协议,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终止。
去年5月31日,*ST鞍钢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公司与鞍钢集团公司签署的〈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2014-2015年度)〉的议案》。根据这一议案,*ST鞍钢将为鞍钢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下称“鞍钢集团”)提供买断销售钢材服务,2014年和2015年买断销售产品上限金额分别为8.70亿元和9.60亿元,合计18.3亿元。
*ST鞍钢表示,该公司拥有完善的钢材销售体系,为了充分发挥其销售体系的作用,不断提升开展钢材贸易的能力,该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产品销售的前提下,为鞍钢集团销售部分钢材产品。
不过,这家公司显然低估了钢材市场形势的变化。2013年,钢材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始终没有明显缓解,在钢市持续低迷下,国内钢价先涨后跌,尤其在下半年价格波动更是频繁。在此影响下,国内钢铁亦呈现出行业性亏损、部分钢企亏损巨大的惨淡景象。
根据*ST鞍钢公布的2013年的三季度财报,该公司在当年前三季度共实现销售收入561.6亿元,同比下降3.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实现7.65亿元,同比大增124.13%。即便如此,在被ST后,鞍钢股份面临着暂停上市的风险,扭亏压力较大,尤其钢铁主业要走出低迷仍需持续努力。
*ST鞍钢方面解释称,目前市场形势较2013年年初发生改变,客户资金更加紧张,更多客户不愿采用期货方式交易,而更倾向以现货方式结算,“公司适时地对鞍钢集团委托公司代理销售钢材产品的销售方式进行了调整,减少代理销售钢材数量,增加买断销售钢材数量”。
*ST鞍钢将按照市场化原则以买断销售的方式为鞍钢集团代销钢材产品。定价原则为按该公司销售给第三方的价格扣掉20~35元/吨的代销费后的价格确定。即以公司销售给第三方的价格为基础,扣除公司从中收取20~35元/吨代销费用。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末,鞍钢集团公司的净资产为994.5亿元,2010~2012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516亿元、1557亿元和1488亿元。
*ST鞍钢还表示,通过调整营销策略,使其在保障鞍钢集团钢材产品销售渠道畅通的同时增加该公司的销售收入,提高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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