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布的宏观数据透露出我国经济形势面临挑战2月通胀率达3.2%,不仅远高于上月的2.0%,也高于市场预期的3.0%。同时1~2月,被寄予厚望的消费表现不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仅仅同比增长了12.3%,远低于今年设定的14.5%的增长目标。
通胀上升,但消费增长力量下降,这表明我国的经济复苏内生力量仍嫌不足。但在此时投资却出现强劲增长,同比增长了21.2%,远高于市场预期值以及去年12月份的20.6%。工业增加值同比则增长9.9%,远比投资增速低。这说明,我国经济增长又出现了走靠投资增长拉动的老路的风险。
另外,消费增长放缓,但是通胀加速,2月份的新增信贷虽然短期大幅下降,但是2月末M2的增长仍高达15.2%,比上年同期高2.2个百分点。这也不得不令我们提高警惕。
在此背景下,控制房价和控制信贷增长尤显重要。房地产整条产业链在我国GDP和国民消费中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位置。
我国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原因很多,但主要原因还在于货币超发。2001年我国广义货币存量M2为15万亿元,当年GDP为10.9万亿;2012年M2为97.4万亿,同期GDP为51.9万亿。其间经济总量增长近1.88倍,M2增长近6.5倍。我们不能寄希望于一个措施来抑制房价,需要综合配套措施。
最近出台的国五条细则备受关注,细则中差额20%的个税征收方法,更是此次调控政策的核心内容,但笔者认为实施起来需要解决诸多问题,其中关键的是如何确定买卖房价的差额:差额由谁来确定?怎么来确定?笔者认为,不能简单地以房地产买卖价格的差异作为计税差额,其中的融资成本、维修成本,甚至交易成本如何确定,必须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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