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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上午,原湘锰闲置废旧高炉等设备专场拍卖会在故里居国际大饭店举行。拍卖会上,原湘锰闲置废旧高炉等设备共拍得4660万元。
湘潭锰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湘锰)原为省属国有大型一类企业,因资源枯竭、亏损严重,于2001年5月全面停产,200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破产工作计划。2007年湘潭电化集团接受原湘锰部分生产经营性资产后,计划将生产线总体搬迁至锰矿地区。由于高炉属于高能耗、高污染、低附加值项目,锰铁高炉已被列入国家工信部《部分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业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中,国家明令要求限期拆除。经湘潭市政府和湘潭电化集团反复论证,决定将原湘锰核心资产高炉整体拆除,一并处置高炉附近废旧设备和物资。
根据湘潭市政府的会议纪要精神和省经信委关于淘汰落后产能的产业发展要求,以及国有资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湘潭市产权交易中心、湘潭诚信拍卖有限公司受委托组织对此次湘潭电化集团废旧高炉等设备进行公开拍卖。
此次拍卖处置资产分为标①和标②,标①为冶炼一分厂(1号高炉、2号高炉)、烧结厂部分资产、冶炼二分厂(5号高炉)、冶炼厂原料车间、佳力交电化部分、发电厂部分资产、佳力公司租赁期间新增资产及氧气瓶;标②为发电厂、烧结厂、佳力交电化部分资产、汽运公司、鑫兴锰业公司、佳力公司租赁期间新增部分资产。其中标①起拍价为1108.6282万元,标②为713.5371万元。竞买保证金标①为800万元,标②为60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
经过两轮激烈竞拍,最终标①以1810万元的价格、标②以2850万元的价格被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