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在全球范围的限制汞污染议题上发挥积极作用。
日前,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公约要求缔约国自2020年起,禁止生产及进出口含汞产品。
这份公约是在2013年10月10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主办的“汞条约外交会议”上,由中国政府代表在日本熊本签署。中国外,还有86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共同签署了这一公约。
4月29日,国际公益环保组织、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高级律师大卫 勒奈特(David Lennett)表示,近年来,国际社会为限制汞的排放与使用做出了积极努力。作为全球最大的汞生产国、消费国以及排放国,中国正式批准《水俣公约》,将有利于保护公众健康,并对在全球范围内限制汞污染起到表率作用。
勒奈特认为,在正式批准《水俣公约》之后,中国的当务之急是落实限汞。这包括积极推动聚氯乙烯(PVC)材料的无汞生产,在2020年前逐步淘汰汞在体温计和血压计生产中的使用,以及逐渐淘汰含汞纽扣电池等。
汞是自然生成的元素,见于空气、水和土壤中。世界卫生组织网站显示,人类活动导致了环境中持续性汞排放,食物链中存在的汞及其对人类带来的不利影响引人关注。“接触汞,即使是少量汞,也可带来严重的健康问题,对胎儿和幼儿的发育构成威胁。汞可能对神经、消化和免疫系统,以及肺、肾、皮肤和眼睛都产生毒副作用。”
公开资料显示,20世纪中期发生在日本水俣的汞污染事件是最早出现的由于工业废水排放污染造成的公害病。日本至少有5万人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确认了2000多例“水俣病”。“水俣病”在1950年代达到高潮,重症病例出现脑损伤、瘫痪、语无伦次和谵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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