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府谷县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会召开。经过为期两天的验收评估,府谷县顺利通过陕西省环保模范城市验收,并成为全省第一个通过“省模”验收的县城。省环保厅总工程师郝彦伟、省环保厅污防处处长姚晓军、省发改委副调研员叶立工等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专家组成员出席了会议。
府谷县委书记马治东,县长辛耀峰,县委副书记杨成林,县委常委、副县长温子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咏康,副县长杨培林、雷晴初,县政府副调研员李斌,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府谷县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温子斌就我县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情况作了汇报;姚晓军代表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专家组反馈了考核验收意见;针对专家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辛耀峰作了表态发言;郝彦伟讲了话。
通过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专家组一致认为,经过两天的验收评估,对照陕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标准,府谷县创模25项考核指标,3项基本条件符合要求,15项考核指标达标,7项考核指标基本达标。创模档案资料齐全,资料数据完整详实,专题报告内容丰富,达到了“创模”的考核要求,同意府谷县创建陕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通过验收,并成为全省第一个通过“省模”验收的县城。同时希望府谷县要以创省模成功作为新的起点,继续完善环保各项工作,以更高的环境发展标准来要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
辛耀峰在表态发言中说,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是府谷县委、县政府“十二五”期间的重要战略目标。今后,府谷将环保优先战略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贯穿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始终,不断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围绕建设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省级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试验区为目标,将产业转型升级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产业转型升级;继续加大县级资金在环保方面的投资比重,大力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打造山水园林生态城市。同时,认真总结“创模”工作经验,将环保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轨道,全面提升环保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县域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郝彦伟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府谷县委、县政府将“环境立县”作为一项重要战略部署,积极启动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加快创模工作进程,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创模三年,达到了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标准。他希望,府谷县在今后的环保工作中,要把环境质量状况作为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的基本衡量标准之一,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和底线来规划和约束各方面工作,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要着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污染减排和生态保护工作,加快划定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一步维护好群众环境利益,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创模过程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要以创模成功作为新的起点,建立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以更高的环境发展标准来要求,继续为府谷更好地走出一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谐发展的新道路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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