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经过江钨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有关企业的共同努力,自5月底起,集团公司所属有关企业先后收到赣州市国家税务局、赣州市地方税务局批文,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江西西华山钨业有限公司、江西盘古山钨业有限公司、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赣州华京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赣州邦达高科制药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被确认2012年度至2020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税收优惠政策将为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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