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9月12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前10天,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将会议通知送达或传真给董事本人。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于恩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锌达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署日期:2019年9月11日 2.签署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3.被担保人:深圳锌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锌达贸易”) 4.债权人: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港支行(以下简称“葫芦岛银行”) 5.担保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锌达贸易拟向葫芦岛银行申请贸易融资人民币1亿元,期限一年,公司为锌达贸易此次融资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锌达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累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此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锌达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2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海波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冶金设备、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机电设备、机械配件、仪器仪表、矿山机械、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五金交电、电动工具、珠宝首饰、钢材、电讯器材、文体办公用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化妆品、皮革制品、家具、木材、酒店用品、日用百货、工艺礼品、服装服饰的购销;汽车的销售(不含小轿车);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深圳锌达贸易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3.锌达贸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锌达贸易拟向葫芦岛银行申请贸易融资人民币1亿元,期限一年,用于开立国际、国内信用证相关业务。 2.公司应锌达贸易请求,为其向葫芦岛银行申请的贸易融资人民币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锌达贸易向葫芦岛银行贸易融资额度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为支持其开展业务的资金需求,锌达贸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此项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未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0.5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其他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担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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