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注册品牌信息变更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并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名称由原“南丹县南方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二、同意你公司将注册品牌名称由“麒麟”牌变更为“QL”牌,并变更产品标签。
三、“QL”牌(即原“麒麟”牌)锌锭(ZN99.995)其他注册信息不变。
四、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上述产品可用于我所锌期货合约的履约交割。使用原有注册信息生产的“麒麟”牌锌锭(ZN99.995)不允许入库制作新的标准仓单;已制成的标准仓单可以继续用于实物交割。新老产品对照如下:
原产品标签:
新产品标签: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7年11月9日
(关键字:上期所 锌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