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5日,在新疆阿拉山口检验检疫局的监管下,某公司2014年12月从俄罗斯进口的1424.76吨砷含量超标铅矿砂终于被退运出境。
该批铅矿砂原产于俄罗斯,2014年12月在阿拉山口口岸申报入境,经阿拉山口检验检疫局检测其有害元素砷含量在7.56%-29.86%之间,最高值超出我国国标《重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限量规范》中关于砷限量值的40余倍。
2015年2月,进口企业提出复验申请,经复验维持原判定结论,阿拉山口检验检疫局出具检验证书和退运处理通知书。根据《中哈两国货物联运协议》,退运货物必须原车装回。此时该批货物已露天堆放在阿拉山口铁路换装线,运载该批货物的外方车辆已离境,运输问题使该批货物迟迟得不到退运出境。
鉴于铅矿砂中砷元素超标的高危害性,阿拉山口检验检疫局积极应对,多次约谈进口企业,要求其从国外接收企业、申报入境企业、退运费用承担、退运时间限定等方面进行联络协调;同时该局也多次与我国铁路方进行接洽,要求其与哈方铁路总公司加强退运车辆的协调等事宜。据悉,哈方铁路总公司已协调调度哈铁车辆运载不合格铅矿砂出境,运抵其毗邻俄罗斯的口岸时,再换装至俄罗斯车辆退运至俄罗斯接收企业。
这也是阿拉山口口岸首次集中退运车数多、砷含量严重超标的高污染矿砂。此次退运涉及的国家多、相关部门多、退运期长,历时一年半方才退运出境,可谓费尽周折,终于尘埃落定,有力地维护了我国安全、卫生、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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