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日前下达全省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其中,铁合金0.216万吨、水泥764万吨(熟料)、造纸67.89万吨、制革20万标张、印染23900万米、铅蓄电池极板457万千伏安时、铅蓄电池组装107万千伏安时、电力2.5万千瓦、煤炭49万吨。目前,上述目标任务已分解至各县(市、区),落实到企业。
11月底前,福建省各设区市将督促企业全部拆除列入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主体设备、生产线,使其不能恢复生产,并确保落后产能设备不向别的地区转移;同时,组织完成对所有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的现场检查和考核验收。
2012年福建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财政部下达福建省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8726万元。福建省财政厅、经贸委对列入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公告、符合奖励条件且未享受中央财政奖励的项目进行了奖励。同时,该省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过以奖代补政策,加大专项政策支持,淘汰落后产能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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