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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9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的出台,今年与铜精矿相关的进料加工贸易政策再次发生改变,进料加工贸易下精铜出口的税费得到大幅降低,冶炼企业积极性得以提升。
据了解,一般贸易方式下的铜精矿进口需按全价缴纳17%的增值税,而此后的精铜出口环节中,高纯或非高纯阴极铜还需征收5%或10%的关税。因此一般贸易方式下冶炼企业从海外购进的铜精矿,再加工为精铜出口将面临高昂的赋税成本。
而进料加工贸易在税额征收环节上则与一般贸易方式下的铜精矿进口有所不同。据了解,今年铜精矿进料加工贸易的征税方式已由按出口货物离岸价(FOB)征收3%的应纳税额,转变为与适用税率(17%)相挂钩的征税方式。
“若按"精铜出口的FOB价与精矿购进价差额的17%的征税方式,铜精矿进料加工贸易应纳税额减少的比例为约为76%。”五矿期货金属研究员张傲分析道,按此种征税方案铜精矿来料及进料加工贸易的出口环节应纳税额将显著减少,“这一税额计算模式实际会将出口行为等同于内贸”。
除出口税率调低所带来的利好,进料加工贸易本身还具备比价上的优势。“今年沪伦比价低迷,以一般贸易方式下精铜进口为例,5月份的亏损幅度甚至达到了4000元/吨。相比之下,由于铜精矿进口与精铜再出口都按照美元结算,进料加工的利润理论上与内外盘比价不存在关联,企业就少了在比价上的亏损。”张傲表示。
五矿期货副总经理陶阳认为,在比价不合适时冶炼企业进行铜精矿一般贸易将面临更高的机会成本。“进口大幅亏损的情况下,进料加工贸易能够规避比价损失,且目前应纳税额还有较大幅度的减少,预计冶炼企业会更加重视此种贸易”。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进料加工再出口的精铜并非一定要交割至LME亚洲仓库,可以直接销往关外保税区。对此,有市场人士认为,虽然这表面上看可能是增加了保税区的隐形库存量,但实质上是将关内精铜库存转移至了关外,保税区为国内精铜出口提供了一个较为便利的渠道。
“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产成品再出口将缩减内贸量,精铜出口量高速增长或将挤压国内精铜供应,出口量若保持一段时间的高速增长,将不可避免地对精铜现货市场产生影响,相对利多国内铜价。”陶阳认为,该政策对于市场的影响会在未来逐步显现。
(关键词:铜精矿 铜出口 出口税 进料加工 贸易政策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 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