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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新国标发布

2012-12-10 15:39:38来源:石油和化工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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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导读:
  • 12月6日,农业部与卫生部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作为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新标准制定了322种农药在十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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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 农药

12月6日,农业部与卫生部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作为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新标准制定了322种农药在十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7日,参与该标准制定的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曹承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与原来的标准相比,新标准覆盖范围更宽,标准更严,安全性更高。

据曹承宇介绍,新国标有三大特点:一是扩大了农药产品的范围,322种农药不仅包括了主要的国产农药品种,也包括国外进口的主要农药产品;二是扩大了农产品的范围,基本涵盖了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三是标准更为严格,有的指标比欧美国家先进标准更严格。

另据农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293个残留限量是全部根据我国农药残留田间试验数据、农产品中农药残留例行监测数据和居民膳食消费结构情况,充分对接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在开展风险评估基础上确定的。标准的制定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并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对标准科学性的评议,确保标准的科学、公开、透明。

新标准中蔬菜等鲜食农产品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数量最多,并首次制定了同类农产品的组限量标准(如谷物、叶菜类蔬菜、柑橘类水果等28种作物组780个限量标准)和初级加工制品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小麦粉、大豆油等12种加工制品59个限量标准),制定了艾氏剂等10种持久性农药的再残留限量标准。同时,2293个限量标准还首次推荐了配套的检测方法标准。

这位负责人说,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农业部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新标准的颁布实施有效解决了之前农药残留标准并存、交叉、老化等问题,实现了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标准的合并统一,为规范科学合理用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和滥用农药行为提供了法定的技术依据。

曹承宇还表示,农药生产企业将积极配合新标准实施。一方面,要更加注重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减少杂质,让农作物用上更加安全的农药。另一方面,在推广农药产品时更加关注农药残留问题,注重搞好农化服务,引导农民正确使用农药。

该标准将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此前涉及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6项国家标准和10项农业行业标准将同时废止。

(关键字:食品 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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