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工信部刚刚公布的《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记者近几日对有关协会、企业进行采访获悉,目前全国符合新版《准入条件》的电石产能占60%左右,行业调整的任务十分繁重。
新版《准入条件》在电石炉起始规模、单台炉容量、建设总容量、综合能耗等方面划了硬杠杠,同时首次明确要求装置必须进入园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有电石生产装置存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兼中国电石工业协会秘书长孙伟善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版《准入条件》的制订和实施对化工行业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提高中国电石工业整体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减少我国华北、华东地区的雾霾污染也有重要作用。目前全国符合新版《准入条件》的电石产能占60%左右,也就是说还有40%的产能达不到要求,行业调整的任务十分繁重。
内蒙古白雁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袁秀说,国家出台新的电石行业准入条件很有必要,从西北地区来看,通过近年来不断努力,70%的企业能够基本达到新准入条件的要求。目前全国电石产能有向西北地区加快转移的趋势,西北虽然具有能源优势,但环境容量和水资源支撑十分脆弱,国家有关部门应对西北地区的新建电石产能按新准入条件严格把关,防止一哄而上。
部分电石企业表示,《条件》实施起来有诸多困难,例如到底哪些是非准入地区尚不明确,项目下马的损失如何补偿等。
河北一家电石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新版《准入条件》在电石产能非准入区域的确定上还不够明确,如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如何确定,还没有明确的说法。该企业改扩建的一个电石项目,4台40000千伏安密闭炉,也进入了产业园区,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该项目建设在目前京津冀地区开展的雾霾污染治理行动中已被叫停。“如果项目真要下马,企业将损失巨大,谁来补偿?”上述企业人士说。
孙伟善透露,协会正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制订电石企业阶梯电价等配套措施,推动新版《准入条件》的贯彻落实。对于淘汰的落后电石产能,国家和地方政府目前有相应的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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