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乌海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暂行)》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3〕56号) 。《应急预案》中指出,按照大气污染的程度、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重度污染(Ⅱ级)和严重污染(Ⅰ级)两个级别,分别对应橙色、红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收集到的信息进行预判,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程序。
其中,Ⅱ级响应措施中指出,加大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确保环保设施连续稳定达标运行。环保设施不能连续稳定运行、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所有生产装置停止生产。电力企业中北方联合电力海勃湾发电厂3、4号机组、北方联合电力乌海热电厂、 国华西来峰发电厂、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自备电厂、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厂、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公司自备电厂限产 20%;乌海市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万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千峰水泥分公司限产20%;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乌海市广宇化工有限公司、乌海市蒙金化工有限公司密闭式电石炉限产20%;除乌海市德晟焦化有限公司外,所有焦化企业最大限度地闷炉限产;乌海市顺达冶炼有限公司、乌海市银鑫冶金有限公司、乌海市亨通机械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铸嵘铁业有限责任公司 4 家企业烧结机及球团工段停止生产;半密闭式矿热炉生产企业全部停产;所有露天煤矿煤矿、煤矿采空区治理项目及燃煤石灰窑停止生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及各类非煤矿山停止作业。
Ⅰ级响应措施中指出,环保设施不能连续稳定运行、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所有生产装置一律停止生产。电力企业中北方联合电力海勃湾发电厂3、4号机组、北方联合电力乌海热电厂、国华西来峰发电厂、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自备电厂、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厂、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公司自备电厂限产50%,北方联合电力海勃湾发电厂5、6号机组、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神华乌海能源大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千峰电力分公司限产 30%;乌海市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万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千峰水泥分公司、乌海市海地水泥有限公司、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分公司、乌海华源水泥有限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分公司共 7 家水泥企业全部停产;所有焦化企业最大限度地闷炉限产;乌海市顺达冶炼有限公司、乌海市银鑫冶金有限公司、乌海市亨通机械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铸嵘铁业有限责任公司 4 家企业炼铁高炉、烧结及球团工段全部停产;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乌海市广宇化工有限公司、乌海市蒙金化工有限公司、乌海市四菱化工有限公司、乌海市神力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公司 6 家密闭式电石炉限产 50%,半密闭式矿热炉全部停产;所有露天开采企业及燃煤石灰窑停止生产,灭火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及各类非煤矿山停止作业。各相关企业制定相应措施,落实预案提出的相应要求,加强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提高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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