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省道无繁线行唐口头至保定界大修工程、省道京赞线307国道至横山段大修工程、省道宜微线宜安镇至平山界段大修工程、省道宝平线灵寿县段大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分别以冀交公路【2012】591号、592号、565号、58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核准文号:SJZ-1211005号。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计划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所用沥青。本次沥青采购招标仅1个标段,沥青型号为70号A级,供货地点为施工现场。供货期为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货物生产能力的沥青制造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年检合格)或具有相应货物生产能力的沥青制造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年检合格)委托的代理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年检合格)均可以投标,但不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近五年内(200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个沥青供应量不少于5000吨的普通干线养护工程沥青供货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每个代理商只可代理一个厂家进行投标,不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
3.4 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期(2011年1月1日至今)出具的能够证明其产品合格的有效检测报告。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时按照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名投标人报名。
3.7 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经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于2013年2月4日至2013年2月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检测报告原件,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生产厂商同意供货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等以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单位章),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2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和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市公路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655号
邮 编:050000
电 话:0311-80925827
联 系 人:张继彬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邮政编码:050051
联 系 人:蔡利姣、蒋旭洁
电 话:0311-86999202
传 真:0311-86999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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