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一)存在问题
北部湾经济区是我国最早完成战略环评的五大重点区域之一,但在开发建设时未充分考虑战略环评要求和环境承载能力,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布局相对集中,产业同质化趋势明显。按规划要求,钢铁和铁合金行业主要布局在防城港企沙工业园,但沿海三市均大量引进该类产业;已投产的46家相关企业,其中35家分散在钦州市多个工业园区。
(二)整改要求
对北海、钦州、防城港市钢铁、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严控“两高”项目新增产能和不合理过快增长,促进根系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控制在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解决沿海工业园产业同质化严重的问题。推动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实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整改措施
1.2016年底前,对沿海三市钢铁、铁合金项目进行摸底核查。
2.2017年1月底前,对钢铁、铁合金行业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对新增产能的未开工钢铁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违规在建钢铁、铁合金项目一律停建整顿,对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需报请自治区“两高”会议审查,符合布局规划和环境承载力要求,落实钢铁产能等量置换方案并完善相关手续后,才能再开工建设;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两高”会议对沿海三市钢铁、铁合金新上项目和违规在建项目的审查,严格执行国发〔2013〕41号、国发〔2016〕6号等文件精神。
3.2017年3月底前,对沿海三市钢铁、铁合金项目清理整顿情况开展集中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手续不完善的项目一律关停取缔,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行业公告管理,引导和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依据准入条件相关内容,公告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提高存量项目水平。
5.积极开展化解钢铁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认真贯彻国发〔2016〕6号文件、《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等文件精神,主动作为,引导过剩产能退出市场。
6.组织开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编制规划的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同步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点发展产业进行评价和提出环境影响减缓的建议;对重点项目中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设置前置条件,提出调整意见。
二、责任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整改情况
按照职责分工,经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我委负责整改措施中的“1、2、3、5”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整改措施中的“4、6”点。现将我委负责部分的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行摸底核查(已完成)
我委于2016年10月25日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沿海三市钢铁、铁合金项目摸底调查的通知》(桂发改工业〔2016〕1288号),对沿海三市钢铁、铁合金项目进行摸底调查。经核查发现,沿海三市钢铁、铁合金企业共有50家,其中北海1家、防城港11家、钦州38家。
(二)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已完成)
清理整顿的工作原则为:对新增产能的未开工钢铁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未经自治区“两高”会议审查通过的地方备案及其他违规在建钢铁、铁合金项目一律停建整顿,对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需报请自治区“两高”会议审查,符合布局规划和环境承载力要求,落实钢铁产能等量置换方案并完善相关手续后,才能再开工建设;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两高”会议对沿海三市钢铁、铁合金新上项目和违规在建项目的审查,严格执行国发〔2013〕41号、国发〔2016〕6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1月开始,组织专家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工作,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北海钦州防城港市钢铁和铁合金项目清理整顿意见的通知 》(桂发改工业〔2017〕224号),对沿海三市钢铁、铁合金行业项目自查情况进行了审查,并提出清理整顿处理意见。
(三)集中督查和整改对接(已完成)
2017年3月22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沿海三市钢铁和铁合金项目督查工作的通知》(桂发改工业〔2017〕327号),对沿海三市钢铁、铁合金项目清理整顿情况开展集中督查,督促整改;4月19日,召开了沿海三市钢铁和铁合金项目整顿工作会议,对沿海三市钢铁、铁合金项目清理整顿督查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接,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5月8日和6月2日分别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钢铁和铁合金项目督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桂发改工业〔2017〕576号)、《关于北海钦州防城港市钢铁和铁合金项目清理情况进一步整改的通知 》(桂发改工业〔2017〕679号),加快推进沿海三市钢铁和铁合金项目整改工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手续不完善的项目一律关停取缔,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经全面清理整顿,确定沿海三市50家钢铁和铁合金企业中有46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4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目前已对4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钦州创大钛业有限公司、广西钦州钦锰冶炼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防城方盛建材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力帆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进行了拆除相关落后生产设备处置工作,总体符合产业政策的广西盛隆冶金公司已拆除2台70平方米的烧结机,并通过了市有关部门组织的验收。同时,我委会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组成抽查组于7月12日-14日对三市钢铁和铁合金行业项目清理整顿完成情况进行抽查,经查,上述企业已全面完成相关拆除工作。
(四)开展化解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工作(已完成)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精神,主动作为,引导过剩产能退出市场。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区共完成4家钢铁企业的冶炼设备拆除或封存,压减钢铁产能345万吨,顺利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特此公示,公示期3天,监督电话:0771-2328861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 年7月25日
来源:广西发改委
(关键字:钢铁 铁合金 “两高”项目)